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沛然)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21年6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我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1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含视频方式)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彭沛然 | 9 | 8 | 1 | 0 | 0 | 否 | 2 |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第三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第四届董事会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
三、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提交的各项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着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的所有独立意见均已通过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1年3月12日、3月26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先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利润分配事项
2021年3月26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2021年3月26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
(1)2021年3月26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25日,我本人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2021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事项
2021年3月12日、3月26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先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1)2021年3月26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分别就续聘公司总裁以及续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7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分别就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6月7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聘任副总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1年3月26日,我本人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的说明>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年度审计工作方面
2021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严格开展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履职,做到审计前后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通过视频会议、审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1、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合规
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我认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障碍。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1年,本人积极协助并跟踪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我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够公平对待和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2021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5、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2021年,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本人不断加强对新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了解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质量。我认为,公司能
够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努力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thomas@venturousgroup.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在2022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彭沛然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