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全面完成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龙翼飞 罗飞 彭沛然 李旭冬 刘晓蕾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