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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汉技术”)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主要内容
2021/4/23第五届第六次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内容
2021/8/26第五届第七次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9/27第五届第八次审议《关于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1/10/13第六届第一次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10/27第六届第二次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

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在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有效控制,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允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情况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或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五)监督和实施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了解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提升监事会成

员的综合素质,勤勉尽责;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根据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或临时会议,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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