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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了以下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2021年度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收入会计政策

收入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的要求,制定了收入会计政策,详情可参阅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6“收入”。根据公司变更前的收入会计政策,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承担的运输成本以及依据销售收入计算的销售人员提成在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项目列示;将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列示;将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客户预付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项目列示。

2、变更前租赁会计政策

租赁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的要求,制定了租赁会计政策,详情可参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根据公司变更前的租赁会计政策,公司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后收入会计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已按照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详情可参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6“合同资产”、32“合同负债”、38“收入”及39“合同成本”。

根据变更后的收入会计政策,公司对于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以及依据销售收入计算的销售人员提成作为“合同取得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一年以内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一年以上收取对价款权利计入

“其他非流动资产”;将与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及“应交税费”。

2、变更后租赁会计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已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实施新租赁准则,并据此制定了公司新的租赁会计政策,详情可参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8“使用权资产”、34“租赁负债”及42“租赁”。根据变更后的租赁会计政策,公司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电子元器件和电子产品取得的收入,收入于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因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追溯应用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期初的留存收益金额未产生影响。按照新收入准则衔接的规定,公司调整2020年年初“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受影响项目汇总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 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应收账款-6,395,257.04-4,971,744.05
合同资产2,230,815.871,847,719.47
其他非流动资产4,164,441.173,124,024.58
预收款项-1,466,559.41-198,962.87
合同负债1,297,840.20176,073.34
应交税费168,719.2122,889.53

公司2021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了编制,与原收入准则相比,2021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增加/(减少)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 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1年12月31日余额的 影响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 影响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应收账款-9,744,569.57-7,479,496.47-10,645,765.19-8,005,098.95
合同资产6,130,758.845,268,234.747,005,132.115,521,297.57
其他非流动资产3,613,810.732,211,261.733,640,633.082,483,801.38
预收款项-4,570,231.04-2,951,357.12-4,287,919.45-2,879,130.70
合同负债3,950,399.122,611,820.463,794,618.982,547,903.27
应交税费619,831.92339,536.66493,300.47331,227.43

单位:元

受影响的 利润表项目对2021年度发生额的影响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45,872,087.1739,156,962.3928,213,110.1522,051,969.96
销售费用-45,872,087.17-39,156,962.39-28,213,110.15-22,051,969.96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公司的经营场所及固定资产主要通过购置而非租赁方式获得,租赁合同项下的付款金额不重大,因此采用新租赁准则对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的规定,公司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增加“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同时减少“预付款项”,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受影响项目汇总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 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预付款项-608,907.80-104,594.34
使用权资产3,662,719.02410,027.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77,896.7688,240.02
租赁负债775,914.46217,192.96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了编制,与原租赁准则相比,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增加/(减少)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 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1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4,599,683.09402,565.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30,884.06117,764.12
租赁负债2,592,837.23147,513.60

单位:元

受影响的 利润表项目对2021年度发生额的影响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30,221.74
销售费用-86,019.94-8,038.45
管理费用-2,623.91
财务费用161,818.6712,822.38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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