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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鸿远电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公司代码:603267 公司简称:鸿远电子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2021年度纳入合并报表的全部子公司,具体为:(1)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3)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10)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库存管理、生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担保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下属公司管控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资金管理、投资活动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下属公司管控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手册》《下属公司管控手册》以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的1.5%≤错报<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1.5%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经营收入总额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2%经营收入总额的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2%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情况,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刑事处罚; 4.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因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导致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投资活动的论证与决策以及投资活动相关的会计核算和列报等重要环节没有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控制措施; 4.关联方的确认与审批授权、交易类型、资金往来界定、定价管理、合同管理、信用管理和披露等关键环节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并实施有效的控制流程和控制措施; 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6.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处罚; 2.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没有根据内外部环境及时进行调整,导致战略的方向性错误; 3.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经营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人力资源管理失效,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重要销售人员流失严重; 5.重要业务领域控制系统性失效,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重要缺陷1.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战略目标分解不科学,影响目标的实现; 3.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4.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缺陷,导致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5.重要业务领域的个别关键控制点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且在内部审计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未改正; 6.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当。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排除偶然存在设计和运行的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适应性评价及内部审计日常监督机制的存在,出现了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均会立即进行纠正,且审计部会进行后续审计,使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排除偶然存在设计和运行的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适应性评价及内部审计日常监督机制的存在,出现了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均会立即进行纠正,且审计部会进行后续审计,使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上一年度一般缺陷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内部审计机构后续审计也已完成。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基本合理、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得到有效整改。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和内部监督的常态化管理,以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推动公司依法合规,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郑红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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