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马福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履行监事义务,行使监事职权。
马福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3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福有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二级建造师。历任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永清公司、燕郊公司、大厂公司经理,百川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百川能源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