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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行使“20华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8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2-036债券代码:149106 债券简称:20华大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0华大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0华大02”,债券代码为“149106”。

2、赎回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

3、赎回资金到账日:2022年4月27日

4、赎回价格:人民币103.50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5、债券赎回数量:2,000,000张,人民币2亿元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华大02”将停止交易;本期债券赎回完成后,“20华大0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发行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0华大02”或本期债券品种二)至2022年4月27日将期满两年。根据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公司有权决定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行使债券赎回选择权。公司将于该品种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对“20华大02”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华大02”债券全部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20华大02”公司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20华大02;

3、债券代码:149106;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品种二“20华大02”发行规模人民币2亿元(余额2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年利率为3.50%;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4 月27 日;

8、付息日: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7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3 年4 月27 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期为2022 年4 月2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 年4 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行使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该品种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对应品种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对应投资者赎回

全部该品种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2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该品种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对应债券品种将继续在第3年存续。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品种二于2020年5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债券担保:由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信用等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出具的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0华大02”信用等级为AAA ,评价展望为稳定。

15、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赎回登记日、赎回资金到账日、赎回日

1、赎回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

2、赎回资金到账日:2022年4月27日

3、赎回日/摘牌日:2022年4月27日

三、 本次赎回实施方案

1、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2022年4月26日(含)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20华大02”全部持有人。2022年4月26日买入“20华大02”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2022年4月26日卖出“20华大02”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

2、赎回价格:人民币103.5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公司赎回债券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1年4 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50% 。每10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8.00元;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00元。

4、付款方式: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赎回工作。在本次债券赎回资金到账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赎回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赎回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赎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关于本次赎回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0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本次债券赎回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21号华大综合园7栋7层-14层联系人:徐茜联系电话:0755-36307065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人:潘绍明联系人电话:0755-23835065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 楼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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