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9661664J;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红卫。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1年末,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6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3,461.6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2,413.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9,409.9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5,4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娄新洁,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8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支鑫,202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4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8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娄新洁、签字注册会计师支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
红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拟执行审计所需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天运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质,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并且具备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天运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天运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