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二、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内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殷晓星、许苏明、王兴华
2022年3月28日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殷晓星 |
2022年3月28日
独立董事:
许苏明 |
2022年3月28日
独立董事:
王兴华 |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