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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邮件、短信、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

2. 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3人),董事柯海青,独立董事王金良、张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4. 会议由董事长汪剑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2]73号《验资报告》。同时,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及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及

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3月20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714.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2,266.0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4月13日在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97号);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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