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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2-01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4.89万元,因应收款项收回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79.79万元,因资产报废转销减值准备196.46万元。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客观反映各类资产价值,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纳入计提减值范围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

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照上述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及方法

报告期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期计提、转回和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应计提坏账准备30,707,007.54元。其中: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30,780,171.34元,本期由于外币差异导致坏账准备减少94,781.86元,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导致坏账准备计提819,528.38元,同时应收款项收回导致坏账准备减少797,910.32元,2021年需转回坏账准备73,163.8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984,011.58元。期初已计提34,054,631.81元,2021年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2,929,379.77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参股公司北京宁夏大厦的

经营及财务状况,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司享有的份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1年公司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64,635.07元,主要原因是设备年限已久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设备升级换代处置或毁损报废不再使用。

三、本期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共将减少2021年度净利润4,950,997.83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1%,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4,950,997.83元。

四、董事会对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由于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8,317,740.05元)的50%以上,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作为东方钽业的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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