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请做好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