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事前认可声明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定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真审阅并发表声明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公司拟更换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更换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轶青、邱苏浩、谢纪刚
2022年 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