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华工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临2021-021),藏华工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的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1年12月29日,距减持计划起始日时间已满三个月,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编号:临2021-038),截至2021年12月28日藏华工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69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2022 年3月28日,公司收到藏华工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距减持计划起始日时间已满六个月,藏华工贸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1年11月22日 | 57.70 | 500,000 | 0.10 |
2021年11月24日 | 62.01 | 500,000 | 0.10 | ||
2021年11月25日 | 63.05 | 261,300 | 0.05 | ||
2021年11月26日 | 63.62 | 757,400 | 0.14 | ||
2021年11月29日 | 63.38 | 680,000 | 0.13 | ||
2021年12月30日 | 48.43 | 809,700 | 0.16 | ||
2021年12月30日 | 52.20 | 699,700 | 0.13 | ||
合计 | 4,208,100 | 0.81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截至目前,藏华工贸持有西藏矿业7,980,613股股份,其中含有:藏华工贸拟将364,600股股票(占比0.07%)转让至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此股份尚在办理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88,713 | 2.34 | 7,980,613 | 1.5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88,713 | 2.34 | 7,980,613 | 1.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签署<股票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就相关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