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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新3:关于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重整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8

证券代码:400100 证券简称:工新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0亿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此单独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为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7.74亿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审慎性原则按照最佳估计数计提了预计负债;如公司对工大集团的债权不能全部收回或收回比例不高,公司当期利润将受到相应影响,目前工大集团重整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现阶段,工大集团管理人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公告,战略投资者能否招募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9.88亿元,债权人已向担保方工大集团申报债权本金19.68亿元及利息和其他费用,工大集团将在司法程序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先行替主债务人工大高新清偿债务。

● 截至工大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工大集团管理人全额申报了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债权。工大集团管理人已经完成初审,公司将就债权事项与工大集团管理人持续沟通,最终结果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裁定书为准。

2022年3月26日,公司参加了工大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2021年9月24日,哈中院作出(2021)黑0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2021)黑01破8号《决定书》,受理黑龙江华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工大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工大集团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2)。

二、关联方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工大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26日上午9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就《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草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待表决期满后由工大集团管理人进行公告。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0亿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此单独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为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27.74亿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审慎性原则按照最佳估计数计提了预计负债;如公司对工大集团的债权不能全部收回或收回比例不高,公司当期利润将受到相应影响,目前工大集团重整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现阶段,工大集团管理人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公告,战略投资者能否招募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19.88亿元,债权人已向担保方工大集团申报债权本金19.68亿元及利息和其他费用,工大集团将在司法程序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先行替主债务人工大高新清偿债务。

3、截至工大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工大集团管理人全额申报了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债权。工大集团管理人已经完成初审,公司将就债权事项与工大集团管理人持续沟通,最终结果以哈中院裁定书为准。

公司仅对已获知的工大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最终结果

以哈中院裁定书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工大集团重整进展,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重大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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