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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8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4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众源新材”,证券代码“603527”,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3.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69.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8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38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9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4,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4,808.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0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6,388.00
减: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累计金额32,742.21
减: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162.53
减:专户销户转出金额4,808.32
截至2021年12月31止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7年8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10300000114)、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40279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8年8月,因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拟将撤销,新设立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并将原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的所有业务迁移至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迁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和国元证券与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废止。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销户时间
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200001696293103000001142021年12月29日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4980101001004027912021年12月28日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742.2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029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众源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源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后认为:众源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8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388.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90.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742.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万吨精密压延铜带箔项目36,388.0036,388.0036,388.003,490.2732,742.213,645.7989.98%2021年6月3,932.10
合计36,388.0036,388.0036,388.003,490.2732,742.213,645.7989.98%3,932.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根据2017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4,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4,808.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年产3万吨精密压延铜带箔项目募集资金结余4,808.32万元,募集资金结余原因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成本。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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