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4月26日14:00 时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1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00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00 |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6.00 |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7.00 | 《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
8.00 |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9.00 | 《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00 |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1.00 | 《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做2021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2年4月21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3808
联系人:花蕾
电子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5。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4.00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6.00 |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7.00 | 《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 |||
8.00 |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
9.00 | 《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0.00 |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