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7号),公司于2021年3月向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3,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45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84,331,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815,604.5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4,515,895.41元(以下简称“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3月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备注1] | 1,066,066,527.50 |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963,978,246.73 |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1,550,632.09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876,043.84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105,413,692.52 |
[备注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84,331,500.00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2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8,264,972.50元(不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1,066,066,527.50元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类别 | 用途 | 年末余额 |
注:根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国金证券签订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以存单方式存放。本报告期,公司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将募集资金从存单账户中划转至活期专户,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末,存单账户余额为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24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金开支行 | 11283000000042978 | 活期账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5,413,633.9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金开支行 | 11283000000043234 | 存单账户[注] | 100,0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83010078801500003881 | 活期账户 | 偿还借款 | 58.59 |
合计 | 105,413,692.52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