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3月14日发出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通知,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逐项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告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管理经营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第二十一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要求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