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CHALKIS HEALTH INDUSTRY CO.,LTD
二〇二一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〇二二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匡列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治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杭友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和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本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7 条,公司将在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长匡列文先生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文。
2、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中基健康 | 指 |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兵团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兵团第六师、第六师、六师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
实际控制人、六师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控股股东、六师国资公司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五家渠城投、汇丰城投公司、国恒投资公司 | 指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兵团投资公司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众信公司 | 指 | 五家渠市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基红色番茄、红色番茄 | 指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天津二中院 | 指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天津高院 | 指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 |
兵团分院 | 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 |
最高院 | 指 |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会计期间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元 | 指 | 人民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中基 | 股票代码 | 000972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基健康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HALKIS HEALTH INDUSTR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HALKI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匡列文 | ||
注册地址 | 新疆五家渠25区青湖南路2666号5幢院落室宾馆A院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8313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及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五家渠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由“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17号”变更为“新疆五家渠25区青湖南路2666号5幢院落室宾馆A院”。 | ||
办公地址 | 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831300 | ||
公司网址 | http: //www.chalkistomato.com | ||
电子信箱 | xingjiang@chalkistomato.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邢江 | 任远 |
联系地址 | 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 | 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 |
电话 | 0994-5712188 | 0994-5712067 |
传真 | 0994-5712067 | 0994-5712067 |
电子信箱 | xingjiang@chalkistomato.com | renyuan@chalkishealt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6500002285831508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跃华、马振华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174,451,612.86 | 22,966,067.61 | 659.61% | 213,188,826.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520,187.08 | -265,892,768.05 | 不适用 | 4,975,77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6,214,960.35 | -129,860,055.27 | 不适用 | -113,681,230.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8,674,681.95 | -9,889,117.18 | 不适用 | 142,656,995.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34 | 不适用 | 0.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34 | 不适用 | 0.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92% | -86.05% | 同比减少6.13个 百分点 | 1.13%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682,336,138.44 | 582,505,841.85 | 17.14% | 740,282,44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5,523,652.38 | 176,043,839.46 | -57.10% | 441,936,607.5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74,451,612.86 | 22,966,067.61 | 扣除出租固定资产收入、采收收入、其他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8,697,729.16 | 22,879,701.44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65,753,883.70 | 86,366.17 | 无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3,125,663.72 | 4,233,801.45 | 167,092,147.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979,751.27 | -26,320,734.46 | -8,548,581.94 | -45,671,119.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979,751.27 | -27,165,179.97 | -7,567,304.99 | -41,502,724.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90,802.51 | 6,859,104.53 | -242,288,845.23 | 72,145,861.2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7,187.7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7,173.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8,958.68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16,655.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09.3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4,305,226.73 | -- |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公司以“屯垦戍边固疆、深化兵团改革、兵地融合发展、产业战略先行、打造科创高地、实现健康中国”为使命,逐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公司转型升级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奠定基础。
番茄“红色产业”承载着兵团人的传统与使命,光荣与梦想。公司将通过以市场为导向转变经营机制,加强市场营销和成本管理,着力改善番茄产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未来发展将坚持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以深化国企改革为动力,转变机制,引进人才,增强活力,提高效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445.1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2.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52.37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股东六师国资公司、国恒投资公司与上海千琥公司解除包括但不限于2019年11月达成的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安排及战略合作意向等事项,六师国资公司、国恒投资公司恢复行使表决权,六师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降低公司负担,采取租赁方式盘活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与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2021年蕃茄采收机承包合同》,旨在缓解资金压力及费用成本。
大桶番茄酱产品的原材料为鲜番茄,2018年,公司因受种植面积、气候、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避免生产成本过高,产品亏损加大,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工厂未开机生产。停机停产期间,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用厂房设备等均不存在受限的情况。并且公司番茄产业始终依托兵团“龙头企业+团场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模式,可一定程度保证原材料收购环节。故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质未受到严重影响,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的情况。为保证公司番茄主业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逐步恢复了中基红色番茄大桶番茄酱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工作。同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筹措生产经营用资金,保证生产加工环节资金充足。鉴于公司生产加工用原材料为鲜番茄属于季节性种植产品,每年8月初至9月末为采摘期。公司于8月8日开机生产,至9月30日生产加工结束,期间累计生产大桶酱5.8万余吨,折合标准酱7.2万余吨。同时,旨在调整和优化番茄制品结构,公司已逐步恢复高附加值的番茄红素保健品的生产加工,巩固和发展番茄“红色产业”。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地缘和资源优势
新疆作为我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区域,具有水土光热资源优势,是世界上最适合种植加工番茄的区域,目前已成为世界番茄种植主产地之一。而兵团番茄种植面积占新疆番茄种植面积的近60%,公司作为兵团从事番茄制品生产销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一定的地缘和资源优势。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02年11月,公司被国家人事部正式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科学技术研究、人才培养和使用及人才流动等方面的优势,促进产、学、研结合,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才,为公司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三)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下属的番茄制品生产企业整体通过了国家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HACCP、ISO14001等各项认证,公司生产的番茄制
品通过了欧洲食品组织BCS认证、美国汉斯公司考核认证、亨氏公司非转基因品种认证、犹太教认证和阿拉伯国家清真食品认证。2004年10月,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2005年3月,公司的“ChalkiS”牌番茄酱被国家商务部列为“西部地区食品与土畜行业唯一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产品”;2005年,公司被评为全国农业产业化优秀重点龙头企业;2008年被认定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唯一的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2009年公司检测中心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公司的“Chalkis”番茄制品得到国际广泛客商的认可,树立了较好的国际品牌形象。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大桶番茄酱产品的原材料为鲜番茄,2018年,公司因受种植面积、气候、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避免生产成本过高,产品亏损加大,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工厂未开机生产。停机停产期间,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用厂房设备等均不存在受限的情况。并且公司番茄产业始终依托兵团“龙头企业+团场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模式,可一定程度保证原材料收购环节。故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质未受到严重影响,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的情况。为保证公司番茄主业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逐步恢复了中基红色番茄大桶番茄酱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工作。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筹措生产经营用资金,保证生产加工环节资金充足。鉴于公司生产加工用原材料为鲜番茄属于季节性种植产品,每年8月初至9月末为采摘期。公司于8月8日开机生产,至9月30日生产加工结束,期间累计生产大桶酱5.8万余吨,折合标准酱7.2万余吨。同时,旨在调整和优化番茄制品结构,公司已逐步恢复高附加值的番茄红素保健品的生产加工,巩固和发展番茄“红色产业”。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74,451,612.86 | 100% | 22,966,067.61 | 100% | 659.61% |
分行业 | |||||
制造业 | 165,753,883.70 | 95.01% | 0.00 | 0.00% | 0.00% |
租赁服务 | 7,987,472.83 | 4.58% | 22,879,701.44 | 99.62% | -65.09% |
其他 | 710,256.33 | 0.41% | 86,366.17 | 0.38% | 722.38% |
分产品 | |||||
大桶番茄酱 | 158,933,143.77 | 91.10% | 0.00 | 0.00% | 0.00% |
番茄红素胶囊 | 6,820,739.93 | 3.91% | 0.00 | 0.00% | 0.00% |
租赁服务 | 7,987,472.83 | 4.58% | 22,879,701.44 | 99.62% | -65.09% |
其他 | 710,256.33 | 0.41% | 86,366.17 | 0.38% | 722.38% |
分地区 | |||||
国内 | 174,451,612.86 | 100.00% | 22,966,067.61 | 100.00% | 659.61%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74,451,612.86 | 100.00% | 22,966,067.61 | 100.00% | 659.61%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制造业 | 158,933,143.77 | 155,157,837.74 | 2.38%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分产品 | ||||||
大桶原料酱 | 158,933,143.77 | 155,157,837.74 | 2.38%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分地区 | ||||||
国内 | 158,933,143.77 | 155,157,837.74 | 2.38%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大桶番茄酱 | 销售量 | 吨 | 30,058.0584 | 0 | |
生产量 | 吨 | 58,282.8344 | 0 | ||
库存量 | 吨 | 28,224.776 | 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桶番茄酱产品的原材料为鲜番茄,2018年,公司因受种植面积、气候、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避免生产成本过高,产品亏损加大,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工厂未开机生产。2021年度,为保证公司番茄主业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逐步恢复了中基红色番茄大桶番茄酱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工作。停机停产期间,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用厂房设备等均不存在受限的情况。并且公司番茄产业始终依托兵团“龙头企业+团场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模式,可一定程度保证原材料收购环节。故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质未受到严重影响,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的情况。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本期及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帐款回款情况 |
大桶番茄酱 | 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 | 21,737,279.90 | 21,737,279.90 | 21,737,279.90 | 0 | 是 | 不适用 | ||
大桶番茄酱 | 天津威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22,860,999.32 | 22,860,999.32 | 22,860,999.32 | 0 | 是 | 不适用 | ||
大桶番茄酱 | 天津威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38,747,800.00 | 38,747,800.00 | 38,747,800.00 | 0 | 是 | 不适用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大包装番茄酱 | 原材料 | 99,317,156.63 | 64.01% | 0.00 | 0.00% | 100.00% |
大包装番茄酱 | 包装物 | 13,976,886.98 | 9.01% | 0.00 | 0.00% | 100.00% |
大包装番茄酱 | 人工工资 | 6,953,093.88 | 4.48% | 0.00 | 0.00% | 100.00% |
大包装番茄酱 | 折旧 | 14,612,415.26 | 9.42% | 0.00 | 0.00% | 100.00% |
大包装番茄酱 | 能源 | 8,730,980.91 | 5.63% | 0.00 | 0.00% | 100.00% |
大包装番茄酱 | 其他 | 11,567,304.08 | 7.46% | 0.00 | 0.00% | 100.00% |
说明
大桶番茄酱产品的原材料为鲜番茄,2018年,公司因受种植面积、气候、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避免生产成本过高,产品亏损加大,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工厂未开机生产。2021年度,为保证公司番茄主业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逐步恢复了中基红色番茄大桶番茄酱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工作。停机停产期间,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用厂房设备等均不存在受限的情况。并且公司番茄产业始终依托兵团“龙头企业+团场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模式,可一定程度保证原材料收购环节。故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质未受到严重影响,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的情况。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73,488,896.0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99.4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58,972,589.62 | 33.80 |
2 | 客户二 | 56,876,305.55 | 32.60 |
3 | 客户三 | 25,873,699.05 | 14.83 |
4 | 客户四 | 23,847,717.73 | 13.67 |
5 | 客户五 | 7,918,584.07 | 4.54 |
合计 | -- | 173,488,896.02 | 99.4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0,045,012.7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8.2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38,268,877.80 | 13.50% |
2 | 供应商二 | 15,381,711.64 | 5.42% |
3 | 供应商三 | 9,103,511.80 | 3.21% |
4 | 供应商四 | 8,957,882.14 | 3.16% |
5 | 供应商五 | 8,333,029.35 | 2.94% |
合计 | -- | 80,045,012.73 | 28.2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95,852.14 | 0.00 | 100.00% | |
管理费用 | 40,234,755.67 | 37,097,648.54 | 8.46% | |
财务费用 | 11,034,479.80 | 6,758,455.15 | 63.27%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591,574.35 | 28,004,340.97 | 509.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266,256.30 | 37,893,458.15 | 848.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674,681.95 | -9,889,117.1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14,910.18 | 0.00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11,631.65 | 3,875,286.86 | 209.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96,721.47 | -3,875,286.8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541,814.86 | 20,000,000.00 | 1,552.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662,163.63 | 48,189,281.29 | 210.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879,651.23 | -28,189,281.29 | 不适用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593,723.22 | -41,962,465.03 | 不适用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桶番茄酱产品的原材料为鲜番茄,2018年,公司因受种植面积、气候、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避免生产成本过高,产品亏损加大,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工厂未开机生产。2021年度,为保证公司番茄主业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逐步恢复了中基红色番茄大桶番茄酱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工作。停机停产期间,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用厂房设备等均不存在受限的情况。并且公司番茄产业始终依托兵团“龙头企业+团场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模式,可一定程度保证原材料收购环节。故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质未受到严重影响,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内容同上。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0,517,341.41 | 3.01% | 37,007,442.78 | 6.35% | -3.34% | |
应收账款 | 135,604,961.65 | 19.87% | 142,649,354.10 | 24.49% | -4.62% | |
存货 | 160,812,447.35 | 23.57% | 0.00 | 0.00% | 23.57% | |
固定资产 | 315,290,506.46 | 46.21% | 354,399,017.09 | 60.84% | -14.63%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20,042,166.67 | 3.44% | -3.44%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268,990,408.87 | 抵押 |
存货 | 160,001,324.80 | 抵押 |
其他货币资金 | 116,689.58 | 冻结 |
合计 | 429,108,423.25 |
注:①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5亿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中规定,将红色番茄及分公司用于生产的房屋建筑物及机械设备、以及将生产产品及新购买的包装物用于抵押。②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向五家渠市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4亿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中规定,将红色番茄及分公司生产产品及新购买的包装物用于抵押。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新疆中基红 | 子公司 | 大桶番茄酱 | 974,512,177. | 623,141,933. | -373,925,818 | 167,950,061. | -48,979,559. | -52,444,730. |
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 49 | 24 | .72 | 42 | 85 | 1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中基应急医疗(海南)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经营方针: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健康发展。
(二)生产计划:生产大包装番茄酱8万吨;番茄红素20万瓶。
(三)经营目标:扭亏为盈。
(四)2022年度公司拟采取的经营对策和措施
1、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完善并加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实、抓好,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推动公司尽快走出困境,实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2、全面恢复公司番茄产业生产。近年来,番茄酱整体价格回暖,同时,行业采取限产保价等措施,小企业因形势恶劣已逐步退出市场,预计未来番茄酱行业形势持续向好。因此,为保证公司番茄主业持续经营,2021年公司已健全完善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已恢复了各生产工厂的产量以及成本计划、人才储备、设备检修等工作。同时,公司已调整和优化番茄制品结构,组织恢复了高附加值的番茄红素保健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以及小包装番茄酱的筹备工作,以期巩固和发展番茄“红色产业”。
3、根据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依法落实公司董事会行使高管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的职权,积极探索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和员工持股,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机制和制度保障。
4、根据公司产业发展和市场化的要求,继续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和人才引进机制,不断优化人才结构,着力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手段和绩效考核体系,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和重组效应,通过实现转型升级,增加抗风险能力,实现多业并举,更好发挥龙头企业领头雁的作用,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由于公司融资能力仍然较为单薄,生产经营仍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需流动资金4亿元左右。公司将通过自筹部分资金和争取部分贷款等多种途径解决资金需求。
(六)可能面临的风险
1、公司的番茄产业,主要依托于新疆番茄种植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由于新疆霜冻、冰雹、风沙、大雨等灾害类天气时有发生,会造成种植番茄的减产、品质下降。为此,对于加工期时间较短的番茄种植加工企业而言,其番茄酱产量和品质存在一定的气象灾害风险。再加上部分番茄生产区域不重视轮种倒茬,造成土壤酸化、单产下降、病虫害严重,加剧企业生产经营风险。
2、公司主业集中度高,番茄酱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产品附加值低,且过度依赖出口。由于国际番茄酱市场受供需及人民币汇率不断上升等因素的影响,销售价格波动及不确定性较大。同时,国内番茄酱行业门槛较低、产能过剩,行业内恶性
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不畅、运营资金压力不断增大,造成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恶化,加剧企业生产经营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12月31日 | 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多为投资者问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 报告期内接听电话300余次。 |
2021年12月31日 | 公司 | 书面问询 | 个人 | 投资者 | 多为投资者问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 报告期内回复投资者平台问询共计107条。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司治理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法规要求不存在原则性差异。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和潜在的同业竞争。
2、人员方面:公司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制定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
3、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
4、机构方面:公司机构完整,拥有独立的组织架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其他内部机构完全独立运作。
5、财务方面:公司财务完全独立,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
综上所述,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现了“五分开”,公司拥有完全独立的业务体系,具有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2.73% | 2021年05月13日 | 2021年05月14日 |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的 |
议案》。 |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66% | 2021年05月31日 | 2021年06月01日 |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37% | 2021年07月16日 | 2021年07月17日 |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28% | 2021年08月03日 | 2021年08月04日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签订<蕃茄采收机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7.47% | 2021年08月20日 | 2021年08月21日 |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向公司股东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3.41% | 2021年10月19日 | 2021年10月20日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与众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股票期权 | 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匡列文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2021年07月16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庄炎勋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2021年07月16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叶德明 | 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21年 | 2024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07月16日 | 05月30日 | |||||||||||||
王长江 | 外部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王以胜 | 外部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赵腾 | 外部董事 | 现任 | 男 | 34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谢竹云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龚婕宁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64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沈小军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37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袁家东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4 | 2021年07月16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吕廷华 | 外部监事 | 现任 | 男 | 42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周鸣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54 | 2021年07月16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吴治周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58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0,000 | |
邢江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1 | 2021年07月16日 | 2024年05月30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王柳萍 | 原董事长 | 离任 | 女 | 37 | 2021年05月31日 | 2021年06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李睿 | 原董事、副 | 离任 | 男 | 53 | 2019年12月 | 2021年05月 | 0 | 0 | 0 | 0 | 0 | 0 | 0 |
总经理 | 13日 | 21日 | ||||||||||||
王东平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33 | 2021年05月31日 | 2021年06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李艳 | 原外部监事 | 离任 | 女 | 43 | 2019年09月03日 | 2021年05月31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杨新平 | 原外部监事 | 离任 | 男 | 57 | 2021年05月31日 | 2021年06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秦燕 | 原职工监事 | 离任 | 女 | 27 | 2021年05月31日 | 2021年06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孔繁立 | 原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8 | 2021年05月31日 | 2021年07月16日 | 0 | 0 | 0 | 1,700 | 0 | 0 | 1,700 | |
胡秋妹 | 原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女 | 31 | 2021年05月31日 | 2021年07月16日 | 0 | 00 | 0 | 0 | 0 | 0 | 0 | |
赵连发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5 | 2018年05月15日 | 2021年05月31日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000 | 0 | 0 | 1,700 | 0 | 0 | 11,7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柳萍 | 原董事长 | 离任 | 2021年06月29日 | 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李 睿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6月29日 | 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王东平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6月29日 | 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李 艳 | 原外部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5月13日 | 任期届满 |
杨新平 | 原外部监事 | 离任 | 2021年06月29日 | 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秦 燕 | 原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1年06月29日 | 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 |
任公司任何职务。 | ||||
孔繁立 | 原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5月31日 | 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胡秋妹 | 原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1年05月13日 | 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赵连发 | 原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5月31日 | 任期届满 |
邢 江 | 董事会秘书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5月31日 | 任期届满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简介
匡列文,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质量工程师。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湘潭矿业学院硅酸盐专业学习;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任农五师水泥厂技术员;1998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农五师水泥厂车间副主任;1999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农五师水泥厂化验室副主任;1999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新疆博赛建材公司化验室主任;2004年11月至2006年1月,任农六师发改委干部;(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新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农六师五家渠市发改委科员;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任农六师五家渠市工业局副主任科员;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农六师五家渠市工信委主任科员;2012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信委主任科员;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任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信委副主任;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任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1年7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庄炎勋,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1990年4月至1994年5月,任农六师芳草湖农场五分场职工;1994年5月至1995年8月,任农六师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职工;199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农六师棉麻公司职工(其间: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兵团党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任五家渠准噶尔棉业有限公司经理(其间: 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兵团经济管理学院职业经理人培训班职业经理学习);2008年8月至2011年2月,任农六师棉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7年9月,任农六师棉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类专业学习);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任新疆准噶尔棉麻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4月至2021年7月,任新疆国兴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德明,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8年7月至1988年9月,任芳草湖小海子水库文教;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任新疆师范大学政教系学员;1990年7月至1999年2月,任芳草湖水利公司青年干事、宣传;1999年3月至2002年2月,任芳草湖水利公司党总支委员、政工办主任;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任芳草湖总场机关团委副书记;2003年1月至2005年3月,任方兴科农二分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任芳草湖农场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16年8月,任芳草湖农场政工办主任;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任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任新疆准噶尔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8年11月至2021年7月,新疆国兴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年7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长江,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6年8月至1998年2月,时任五家渠农资公司副经理;1998年2月至2000年1月,时任五家渠农资公司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时任农六师农资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时任农六师农资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时任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2年7月,时任农六师五家渠市供销合作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副经理),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时任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农六师五家渠市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公司)党委委员、副主任(副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时任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农六师五家渠市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公司)党委委员、副主任(副经理);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时任新疆准噶尔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以胜,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会计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1983年9月至1984年6月,在第六师新湖农场劳动;1984年7月至1985年8月,在第六师新湖农场一分场任机关办事员;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第六师新湖农场一分场财务室任出纳;1987年8月至1994年3月,在第六师新湖农场一分场财务室任成本会计;1994年4月至1995年12月,在第六师新湖农场一分场财务室任副主任;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在第六师新湖农场计财科任副科长;1999年1月至2001年3月,在第六师新湖农场计财科任科长;2001年4月至2005年11月,在新疆方兴科农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济师;2005年12月至2010年2月,在新疆广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在五家渠青格达湖生态区投资开发(集团)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在新疆五家渠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新疆汇丰城市建设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腾,男,汉族,198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2007年9月至 2011年7月,在石河子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员工;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运营部员工;2014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兵团投资公司投资三部主管;2017年3月至今,任新疆正大食品公司董事、乌鲁木齐正大畜牧公司董事(期间 2017年4至2017年6月,参加兵团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班);2017年6月至今,任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股份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新疆唐庭霞露酒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新疆银隆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兵团投资公司项目运营部主管;2020年8月18日起,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简介
谢竹云,男,汉族,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助教;1999年1月,至今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Mpacc 教育中心讲师、副教授、MPAcc 中心副主任;2013年4月至2017年10月,曾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镇江泛沃新能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2月10日起,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龚婕宁,女,汉族,1957年10月出生,博士、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7月至1984年3月,曾任南京中医学院见习助教;1984年4月至1990年3月,曾任南京中医学院助教;1990年4月至1998年4月,曾任南京中医药大学讲师;1998年5月至2004年4月,曾任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2004年5月至2019年9月,曾任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2020年2月10日起,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沈小军,男,汉族,1985年6月出生,民建会员,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任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0年9月至今,兼任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5月31日起,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3)监事简介
袁家东,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9年3月至1991年12月,陕西武警总队咸阳支队服兵役;1991年12月至1993年3月,农六师共青团农场七连承包土地;1993年3月至1994年9月,任农六师共青团农场轧花厂当警卫;1994年9月至2000年2月,任农六师共青团农场派出所协警(治安员);2000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农六师共青团农场武装部、综治办干事;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农六师共青团农场综治办副主任、武装部干事 (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自修农业经济管理大专班毕业);2004年11至2005年7月,任农六师共青团农场综治办主任、武装部干事(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2005年7月至2011年5月,任农六师共青团农场政法办主任;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农六师共青团农场政法办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科科长;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农六师共青团农场纪委副书记监察科科长;2012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第六师共青团农场纪委副书记监察科科长;2015年3月至2019年8月,任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任五家渠国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任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1年7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吕廷华,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1999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临朐县杨善镇经济管理站技术员;2001年1月至2008年1月,任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出纳,会计,主管会计;2008年2月至2011年8月,任金石期货有限公司财
务部副经理;2011年8月至2014年2月,任兵团投资公司主管会计;2014年3月至今,任兵团投资公司总账会计;2015年4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鸣,女,汉族,1967年12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7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兵团一建项目部担任会计工作;1995年1月至2003年3月在兵团一建天马机械厂担任会计工作;2003年4月至2012年12月在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担任会计,副经理工作;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9月任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部长;2021年7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4)高管简介
吴治周,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82年4月至1984年7月,六师103团会计培训班学员;1984年7月至1987年8月,任六师103 团综合食品厂会计;1987年8月至1989年8月,新疆财经学院成人班学习工业会计专业学员;1989年8月至1991年2月,任六师103团加工厂会计;1991年2月至2002年1月,任六师103团机关审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兼体改办主任,政研室主任;2002年1月至2004年8月,任新疆方兴科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部长,总经理助理;2004年8月至2009年9月,任新疆方兴塑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5年2月,任第六师国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12月,时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2019年12月13日起,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邢江,男,汉族,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任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军户分公司出纳;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任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出纳;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任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坪分公司会计;2007年6月至2009年5月,任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梧桐分公司会计;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专员;2011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2012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至今,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长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2月13日 | 是 | |
王以胜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6年12月18日 | 是 | |
赵 腾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运营部主管 | 2020年08月18日 | 是 | |
吕廷华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总账会计 | 2015年04月27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报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位而确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有关薪资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进行发放。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23人,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174.65万元(含税)。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匡列文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13.46 | 否 |
庄炎勋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11.34 | 否 |
叶德明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11.46 | 否 |
王长江 | 外部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0 | 是 |
王以胜 | 外部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0 | 是 |
赵 腾 | 外部董事 | 男 | 34 | 现任 | 0 | 是 |
谢竹云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7 | 否 |
龚婕宁 | 独立董事 | 女 | 64 | 现任 | 7 | 否 |
沈小军 | 独立董事 | 男 | 37 | 现任 | 4.08 | 否 |
袁家东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4 | 现任 | 11.46 | 否 |
吕廷华 | 外部监事 | 男 | 42 | 现任 | 0 | 是 |
周 鸣 | 职工监事 | 男 | 54 | 现任 | 11.33 | 否 |
吴治周 | 财务总监 | 男 | 58 | 现任 | 20.87 | 否 |
邢 江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现任 | 18.49 | 否 |
王柳萍 | 原董事长 | 女 | 37 | 离任 | 0 | 是 |
李 睿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离任 | 8.5 | 否 |
王东平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33 | 离任 | 14.09 | 否 |
李 艳 | 原外部监事 | 女 | 43 | 离任 | 0 | 是 |
杨新平 | 原外部监事 | 男 | 57 | 离任 | 0 | 是 |
秦 燕 | 原职工监事 | 女 | 27 | 离任 | 2.96 | 否 |
孔繁立 | 原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离任 | 12.14 | 否 |
胡秋妹 | 原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 | 女 | 31 | 离任 | 11.7 | 否 |
赵连发 | 原副总经理 | 男 | 55 | 离任 | 8.78 | 否 |
合计 | -- | -- | -- | -- | 174.65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1年04月21日 | 2021年04月23日 |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4月28日 | 2021年04月30日 |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5月14日 | 2021年05月15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5月31日 | 2021年06月01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指定公司高管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6月30日 | 2021年07月01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改组选举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7月16日 | 2021年07月17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签订<蕃茄采收机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8月04日 | 2021年08月05日 |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向公司股东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 2021年08月25日 | 2021年08月27日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董事会对公 |
次会议 | 司2020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9月07日 | 2021年09月08日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9月29日 | 2021年09月30日 |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与众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2021年10月29日 |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匡列文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庄炎勋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叶德明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王长江 | 11 | 0 | 11 | 0 | 0 | 否 | 2 |
王以胜 | 11 | 0 | 11 | 0 | 0 | 否 | 0 |
赵 腾 | 11 | 0 | 11 | 0 | 0 | 否 | 0 |
谢竹云 | 11 | 0 | 11 | 0 | 0 | 否 | 6 |
龚婕宁 | 11 | 0 | 11 | 0 | 0 | 否 | 6 |
沈小军 | 8 | 0 | 8 | 0 | 0 | 否 | 5 |
王柳萍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李 睿 | 3 | 0 | 3 | 0 | 0 | 否 | 0 |
王东平 | 4 | 0 | 4 | 0 | 0 | 否 | 0 |
孔繁立 | 2 | 0 | 2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无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谢竹云、沈小军、庄炎勋 | 4 | 2021年02月09日 | 关于对财务报表初稿的审阅意见。 | 同意 | 无 | 无 |
2021年04月09日 | 关于对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意见。 | 同意 | 无 | 无 | |||
2021年04月21日 | 关于对审计报告定稿的审阅意见。 | 同意 | 无 | 无 | |||
2021年08月25日 | 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 同意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沈小军、匡列文、龚婕宁 | 2 | 2021年05月14日 | 对第九届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 同意 | 无 | 无 |
2021年06月29日 | 对第九届董事改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 同意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匡列文、庄炎勋、叶德明、谢竹云、龚婕宁 | 0 | 无 | 无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谢竹云、沈小军、王长江 | 0 | 无 | 无 | 无 | 无 |
注: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情况,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8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4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4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6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83 |
销售人员 | 0 |
技术人员 | 1 |
财务人员 | 20 |
行政人员 | 22 |
管理人员 | 6 |
其他人员 | 17 |
合计 | 14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2 |
本科 | 19 |
大专 | 61 |
高中 | 36 |
中专 | 20 |
初中及以下 | 11 |
合计 | 149 |
2、薪酬政策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按岗位定职、定酬的薪酬体系,并以此对公司员工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评和奖励。公司已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员工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了员工培训和再教育机制,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致力于发掘人才并提升全体员工能力和素质。有层次、分重点的开展了领导干部、骨干员工的培训工作。针对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立足战略管理、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先进理念方法的相关培训;针对中层干部主要致力于提升领导干部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的相关培训;针对一般员工,实行全面的通用能力、安全、保密、岗位知识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3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①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②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③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④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位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②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③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①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②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③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④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确定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所使用基准涉及职业判断的运用。对于营利性主体以持续经营业务的税前利润(经审计的近三 | 分重要程度,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造成负面影响进行评价。 |
年平均数)作为基准。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3月26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部署,2021年公司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自查前: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和专项行动精神,明确自查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学习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下发或转发的填报指南及问题解答,为自查工作做好事前准备。自查中:对照自查清单,对涉及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其中,部分问题涉及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或自查期间内公司董事或时任董事人员。就该部分问题逐一与相关对象进行确认、核实。自查后:自查工作完成后,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进行确认并签名。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
(1)公司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把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加强循环经济建设作为公司的重点工作来抓。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倡导节约,并加强对环保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在生产管理中,公司通过设备改造来提高能源利用率和污水处理能力。
(2)公司积极推行节能降耗,提倡全体职工节约用电、用纸、用水。引入电算化、ERP 管理、内部网等电子网络工具,逐步实现办公无纸化,减少物料消耗。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
(1)公司是国家及兵团的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关注扶贫开发事业,利用当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条件,帮助开发培育适应当地生长的经济作物,并赠送果苗、提供技术指导、收购产品等。
(2)公司致力于拉动区域经济的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户增收,企业增利”的产业化经营目标。为西部地区特色农产品出口创汇和广大西部农民增收致富做出贡献,为地方经济的建设做出贡献。
公司将继续坚持社会责任与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相结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社会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将会不断努力,认真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回报股东,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的一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番茄制品深加工和销售业务,是国家第二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被评为国家农业产业化优秀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对新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农工增收致富以及新疆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新疆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免同行竞争的承诺;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承诺 | 请详见公司《截至2013年底全部未履行完毕承诺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号 | 2010年04月1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否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跃华、马振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陈跃华2年、马振华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本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7 条,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奎屯农工商总场追加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2019年6月,中基公司接到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会的传票,该案起因是奎屯农工商总场与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在判决生效后却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因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之前是中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被一元转让给深圳某公司,而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14年进行破产重整过程中奎屯农工商总场未能申报债权,奎屯农工商总场以此为由,将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结束后,为解决奎屯农工商总场未能申报的债权,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管理人账户内留存有2400多万元用于解决该债权问题(当年实际清偿比例为10.14%)。该案经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于2019年10月20日作出了(2019)兵07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中基公司作为被执行人。
公司已经向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了(2019)兵07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执行异议之诉判决结果,于2020年6月10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提起上诉。
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奎屯农工商总场)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奎屯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奎屯垦区法院作出(2021)兵0701执13号之一裁定如下: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款、收入123,970,926.36元;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按实际付款时间计算;三、若上述款项不足,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以下简称“兵团分院”)民事判决书(2020)兵民终85号。
兵团分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中基健康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兵07执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19)兵07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指定该案由奎屯垦区法院执行。2021年10月,公司收到奎屯垦区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兵0701执13号。
就锦晟胡杨与中基蕃茄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奎屯垦区法院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色番茄”)作出协助执行通知。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冻结被执行人中基健康持有的中基红色番茄100%的股权所对应的股息、红利12397.092636万元。
2、冻结期限3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
公司因与锦晟胡杨、天山番茄及中基蕃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兵团分院(2020)兵民终85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以下简称“最高院”)申请再审,2021年10月,公司收到最高院作出受理通知书(2021)最高法民申5690号,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截至目前,经公司自查,已被执行冻结账户及股权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情况表
账户属性 | 开户行 | 账号 | 冻结金额(元) |
一般户 |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 991*****0703 | 9,377.65 |
一般户 |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和平北路支行 | 801*****1687 | 3,362.29 |
所属股权情况表
公司名称 | 股权冻结比例 | 冻结期限 |
中基中医药科技(新疆)有限公司 | 100% | 2021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3日 |
中基应急医疗(新疆)有限公司 | 100% | 2021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3日 |
新疆昆仑石番茄产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 | 2021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3日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100% | 2021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6日 |
就该诉讼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度,依据兵团分院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的(2020)兵民终85号民事判决书,以及奎屯垦区法院于2021年1月13日做出的(2021)兵0701执1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故此,对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
截至目前,受疫情影响,最高院尚未就该案给予受理结果,该案涉及的银行账户及股权被冻结情况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就该执行案件事项,申诉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审理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或执行情况,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诉讼和仲裁结果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无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 | 借入资金 | 278.22 | 14,000.00 | 4,821.60 | 6.00% | 275.00 | 9,473.45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股东 | 借入资金 | 11,447.64 | 0 | 0 | 6.00% | 413.25 | 11,860.89 |
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高管关联公司 | 租赁采收机 | 0 | 1,044.59 | 894.80 | 0.00% | 0 | 149.79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为保证番茄主业持续经营能力,经协商一致,公司收回了原租赁厂房及设备,并逐步恢复了中基红色番茄大桶番茄酱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工作。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艳阳天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厂房及设备 | 13,465 | 2019-11-30 | 2021-7-6 | 0 | 合同 | 否 | 无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艳阳天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厂房及设备 | 23,616 | 2019-11-30 | 2021-7-6 | 0 | 合同 | 否 | 无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艳阳天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厂房及设备 | 16,646 | 2019-11-30 | 2021-7-6 | 0 | 合同 | 否 | 无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艳阳天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 | 2,444 | 2020-07-31 | 2021-7-6 | 0 | 合同 | 否 | 无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威晟天海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设备 | 2,062 | 2020-07-31 | 2021-7-6 | 0 | 合同 | 否 | 无 |
2、公司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降低公司负担,拟采取租赁方式盘活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与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2021年蕃茄采收机承包合同》。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G-89/93-40M 型番茄采收机 87台,MTS TH—500采收机22台 | 2021年05月01日 | 2021年11月01日 | 894.80 | 2021年蕃茄采收机承包合同 | 交易事项旨在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降低公司负担、盘活资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是 | 新农现代投资公司是国兴农业发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国兴农业发展集团董事兼总经理王长江为公司现任董事;其原董事庄炎勋为公司现任董事;其原董事叶德明为公司现任董事。 |
3、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将公司办公地址由“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7层”搬迁至“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公司于2021年6月与六师国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1192.96平方米,年租金42.67万元。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71,283,579 | 100.00% | 771,283,579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71,283,579 | 100.00% | 771,283,579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71,283,579 | 100.00% | 771,283,57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92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9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6.18% | 124,769,223 | 0 | 0 | 124,769,223 | 质押 | 59,621,900 |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97% | 100,000,000 | 0 | 0 | 100,000,000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50% | 50,103,596 | 0 | 0 | 50,103,596 | ||||||||
新疆绿原鑫融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5% | 22,717,509 | 0 | 0 | 22,717,50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 国有法人 | 2.54% | 19,608,290 | 0 | 0 | 19,608,290 | |||||
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52% | 19,442,583 | -2,600,000 | 0 | 19,442,583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4% | 11,102,550 | 0 | 0 | 11,102,55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国有法人 | 0.92% | 7,120,196 | 0 | 0 | 7,120,196 | |||||
张维林 | 境内自然人 | 0.65% | 5,008,700 | 0 | 0 | 5,008,700 | |||||
杨建 | 境内自然人 | 0.47% | 3,600,000 | 3,600,000 | 0 | 3,600,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六师国资公司、国恒投资公司均属于六师国资委的控股子公司。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24,769,2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769,223 |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103,596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03,596 | ||||||||
新疆绿原鑫融贸易有限公司 | 22,717,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17,509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 19,608,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08,290 | ||||||||
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9,442,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42,583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102,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02,55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7,120,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20,196 | ||||||||
张维林 | 5,00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8,700 | ||||||||
杨建 | 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六师国资公司、国恒投资公司均属于六师国资委的控股子公司。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王多辉 | 2002年11月18日 | 91659004722354660D |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煤炭、石灰石及制品、焦炭、矿产品、电子产品、干鲜果品、畜产品、农副产品、食用植物油、皮棉及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节水材料销售;电子商务;仓储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39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英玉军 | 11990600787619607P | 经兵团第六师授权代表兵团第六师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兵团第六师直属兵团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出资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 Veronique Bibi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变更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39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3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4004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跃华、马振华 |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4004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健康”)财务报表,包括 2021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基健康 2021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基健康,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中基健康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0,580,101.6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20,187.08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基健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中基健康系从事番茄制品加工及销售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大桶番茄酱、番茄红素等。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0所述,2021年度中基健康确认营业收入174,451,612.86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65,753,883.70元。
由于收入是中基健康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中基健康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对中基健康销售收入及交易价格的影响,判断销售收入的合理性及价格的公允性;
②了解、评估管理层对中基健康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③检查2021年度所有销售客户的销售合同、订单,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进而评估中基健康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④对报告期所涉及的所有客户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以下程序:A、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待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验收单等;B、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客户签收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⑤对报告期记录的全部客户作为样本,对其交易金额和往来款项进行函证、现场访谈,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二)或有事项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或有事项1、(5)。
2020年度计提与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纠纷案件预计负债123,970,926.36元。该事项源于2020年12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对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基健康子公司)与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奎屯农工商总场)关于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了(2020)兵民终85号民事判决书,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同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下达了(2021)兵0701执13号执行书,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款、收入123,970,926.36元。2021年度,奎屯垦区法院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兵0701执13号,向中基健康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色番茄”)作出协助执行通知:1、冻结被执行人中基健康持有的红色番茄100%的股权所对应的股息、红利123,970,926.36元;2、冻结期限3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
由于该事项涉及金额较大,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向管理层和律师了解诉讼的进展情况,获取涉案法院送达的所有判决或裁定书等案件资料;
②通过裁判文书网、企查查等渠道查询案件的相关信息,检查管理层提供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等案件资料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③阅读并分析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对律师进行访谈;
④评估管理层根据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是否恰当;
⑤对中基健康就诉讼损失的相关账务处理进行复核及合理性分析;
⑥对或有事项的结果及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充分性进行检查。
五、其他信息
中基健康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基健康 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基健康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基健康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基健康、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基健康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基健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基健康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基健康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517,341.41 | 37,007,442.7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955,150.00 | 0.00 |
应收账款 | 135,604,961.65 | 142,649,354.1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575,390.33 | 846,358.5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8,060,262.16 | 33,772,352.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0,812,447.35 | 0.0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344,069.45 | 7,017,916.06 |
流动资产合计 | 364,869,622.35 | 221,293,424.01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5,290,506.46 | 354,399,017.0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989,138.06 | 1,980,603.5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6,871.57 | 4,832,797.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7,466,516.09 | 361,212,417.84 |
资产总计 | 682,336,138.44 | 582,505,841.8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0,305,399.40 | 32,471,942.56 |
预收款项 | 0.00 | 800,000.00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551,912.96 | 17,142,675.41 |
应交税费 | 2,046,425.11 | 2,173,056.72 |
其他应付款 | 388,100,422.43 | 192,738,284.00 |
其中:应付利息 | 27,334,099.78 | 20,936,399.99 |
应付股利 | 2,027,501.41 | 2,027,501.41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387,173.16 | 357,473.16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8,391,333.06 | 245,683,431.8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0.00 | 20,042,166.6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0,589,482.76 | 132,487,945.90 |
递延收益 | 2,724,234.64 | 3,081,107.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313,717.40 | 155,611,220.37 |
负债合计 | 601,705,050.46 | 401,294,652.2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71,283,579.00 | 771,283,57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71,565,288.52 | 1,071,565,288.52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50,903,893.74 | -50,903,893.7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7,429,291.44 | 87,429,291.4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803,850,612.84 | -1,703,330,425.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5,523,652.38 | 176,043,839.46 |
少数股东权益 | 5,107,435.60 | 5,167,350.1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631,087.98 | 181,211,189.6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82,336,138.44 | 582,505,841.85 |
法定代表人:匡列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治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杭友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42,291.92 | 366,012.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396.00 | 163,111.62 |
其他应收款 | 533,139,229.67 | 546,630,845.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91,324.23 | 4,847,803.70 |
流动资产合计 | 539,900,241.82 | 552,007,772.7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391,500.00 | 46,446,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737,299.17 | 34,063,768.4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60,433.74 | 488,333.8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6,871.57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876,104.48 | 80,998,602.33 |
资产总计 | 608,776,346.30 | 633,006,375.1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9,290.00 | 149,29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67,701.47 | 4,711,922.85 |
应交税费 | 26,583.14 | 0.00 |
其他应付款 | 26,773,718.93 | 23,013,243.4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 32,617,293.54 | 27,874,456.3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3,927,338.69 | 124,305,910.11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3,927,338.69 | 124,305,910.11 |
负债合计 | 156,544,632.23 | 152,180,366.4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71,283,579.00 | 771,283,57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78,101,384.29 | 1,078,101,384.2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5,803,893.74 | -45,803,893.7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7,429,291.44 | 87,429,291.44 |
未分配利润 | -1,438,778,646.92 | -1,410,184,352.3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2,231,714.07 | 480,826,008.6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08,776,346.30 | 633,006,375.1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4,451,612.86 | 22,966,067.61 |
其中:营业收入 | 174,451,612.86 | 22,966,067.6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9,064,963.09 | 83,216,737.77 |
其中:营业成本 | 164,547,871.55 | 36,474,135.7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152,003.93 | 2,886,498.38 |
销售费用 | 95,852.14 | 0.00 |
管理费用 | 40,234,755.67 | 37,097,648.5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034,479.80 | 6,758,455.15 |
其中:利息费用 | 10,289,881.89 | 4,416,318.91 |
利息收入 | 97,801.55 | 99,519.87 |
加:其他收益 | 584,241.23 | 466,373.1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955,629.67 | -42,112,731.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705,364.88 | -26,621,444.4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7,187.77 | 19,461.2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5,462,915.78 | -128,499,011.53 |
加:营业外收入 | 436,137.13 | 34,675.96 |
减:营业外支出 | 5,552,792.86 | 136,756,430.9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579,571.51 | -265,220,766.52 |
减:所得税费用 | 530.14 | 1,503,832.3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580,101.65 | -266,724,598.8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580,101.65 | -266,724,598.8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520,187.08 | -265,892,768.05 |
2.少数股东损益 | -59,914.57 | -831,830.8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0,580,101.65 | -266,724,598.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0,520,187.08 | -265,892,768.0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914.57 | -831,830.8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3 | -0.3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3 | -0.3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匡列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治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杭友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513.76 | 812,973.76 |
减:营业成本 | 114,785.59 | 441,145.60 |
税金及附加 | 245,413.72 | 243,325.12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7,236,651.24 | 11,041,884.88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738.47 | -31,176.57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1,080.21 | 37,534.88 |
加:其他收益 | 218,109.39 | 108,9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302.28 | 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55,055.00 | -28,618,689.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12,696.82 | -20,800,00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492,019.97 | -60,191,995.09 |
加:营业外收入 | 0.00 | 2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02,274.64 | 124,164,746.3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594,294.61 | -184,336,741.45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594,294.61 | -184,336,741.4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594,294.61 | -184,336,741.4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8,594,294.61 | -184,336,741.4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5,093,331.62 | 20,187,793.3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4,409.76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93,832.97 | 7,816,547.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591,574.35 | 28,004,340.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5,420,034.56 | 0.0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968,341.08 | 6,717,800.7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694,440.31 | 6,880,326.2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83,440.35 | 24,295,331.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266,256.30 | 37,893,458.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674,681.95 | -9,889,117.1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14,910.18 | 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14,910.18 | 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11,631.65 | 3,875,286.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11,631.65 | 3,875,286.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96,721.47 | -3,875,286.8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0.00 | 2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541,814.86 | 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541,814.86 | 2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32,947,629.0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04,348.77 | 241,652.2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757,814.86 | 1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662,163.63 | 48,189,281.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879,651.23 | -28,189,281.2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71.03 | -8,779.7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593,723.22 | -41,962,465.0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994,375.05 | 78,956,840.0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400,651.83 | 36,994,375.0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000.00 | 918,0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4,404.68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07,926.77 | 309,173.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30,331.45 | 1,227,173.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66,709.77 | 3,251,217.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5,413.72 | 295,780.6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57,090.45 | 40,630,906.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69,213.94 | 44,177,904.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882.49 | -42,950,731.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 | 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8,187.48 | 63,498.9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25,056,5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187.48 | 25,119,998.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1,812.52 | -25,119,998.9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20 | 7.0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92,902.83 | -68,070,723.3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6,012.44 | 68,436,735.7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8,915.27 | 366,012.4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71,283,579.00 | 1,071,565,288.52 | -50,903,893.74 | 87,429,291.44 | -1,703,330,425.76 | 176,043,839.46 | 5,167,350.17 | 181,211,189.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1,283,579.00 | 1,071,565,288.52 | -50,903,893.74 | 87,429,291.44 | -1,703,330,425.76 | 176,043,839.46 | 5,167,350.17 | 181,211,189.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520,187.08 | -100,520,187.08 | -59,914.57 | -100,580,101.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520,187.08 | -100,520,187.08 | -59,914.57 | -100,580,101.6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1,283,579.00 | 1,071,565,288.52 | -50,903,893.74 | 87,429,291.44 | -1,803,850,612.84 | 75,523,652.38 | 5,107,435.60 | 80,631,087.9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71,283,579.00 | 1,071,565,288.52 | -50,903,893.74 | 87,429,291.44 | -1,437,437,657.71 | 441,936,607.51 | 5,999,180.99 | 447,935,788.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 |
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1,283,579.00 | 1,071,565,288.52 | -50,903,893.74 | 87,429,291.44 | -1,437,437,657.71 | 441,936,607.51 | 5,999,180.99 | 447,935,788.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5,892,768.05 | -265,892,768.05 | -831,830.82 | -266,724,598.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5,892,768.05 | -265,892,768.05 | -831,830.82 | -266,724,598.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1,283,579.00 | 1,071,565,288.52 | -50,903,893.74 | 87,429,291.44 | -1,703,330,425.76 | 176,043,839.46 | 5,167,350.17 | 181,211,189.6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71,283,579.00 | 1,078,101,384.29 | -45,803,893.74 | 87,429,291.44 | -1,410,184,352.31 | 480,826,008.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1,283,579.00 | 1,078,101,384.29 | -45,803,893.74 | 87,429,291.44 | -1,410,184,352.31 | 480,826,008.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594,294.61 | -28,594,294.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594,294.61 | -28,594,294.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1,283,579.00 | 1,078,101,384.29 | -45,803,893.74 | 87,429,291.44 | -1,438,778,646.92 | 452,231,714.0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71,283,579.00 | 1,078,101,384.29 | -45,803,893.74 | 87,429,291.44 | -1,225,847,610.86 | 665,162,750.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1,283,579.00 | 1,078,101,384.29 | -45,803,893.74 | 87,429,291.44 | -1,225,847,610.86 | 665,162,750.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4,336,741.45 | -184,336,741.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4,336,741.45 | -184,336,741.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1,283,579.00 | 1,078,101,384.29 | -45,803,893.74 | 87,429,291.44 | -1,410,184,352.31 | 480,826,008.6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兵体改[1994] 7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新体改[1994] 47号文批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中心(百花村饭店)、乌鲁木齐三木公司及新疆和田农垦边境贸易乌鲁木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25区青湖南路2666号5幢院落室宾馆A院,总部办公地址: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本公司原名“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26日更名为“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9日更名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匡列文。经营期限:1994年6月30日至长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771,283,579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新增1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对健康产业及医疗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项目投资和资产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有机生物肥料的生产与销售;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设备、房屋及土地租赁。
本公司的母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本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12个月内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事项。
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0,580,101.6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20,187.0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75,523,652.38元,本公司连续亏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较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对于持续经营的问题,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改善措施,确保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
①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完善并加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实、抓好,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推动公司尽快走出困境,实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②全面恢复公司番茄产业生产。近年来,番茄酱整体价格回暖,同时,行业采取限产保价等措施,小企业因形势恶劣已逐步退出市场,预计未来番茄酱行业形势持续向好。因此,为保证公司番茄主业持续经营,2021年公司已健全完善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已恢复了各生产工厂的产量以及成本计划、人才储备、设备检修等工作。同时,公司已调整和优化番茄制品结构,组织恢复了高附加值的番茄红素保健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以及小包装番茄酱的筹备工作,以期巩固和发展番茄“红色产业”。
③根据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依法落实公司董事会行使高管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的职权,积极探索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和员工持股,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机制和制度保障。
④根据公司产业发展和市场化的要求,继续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和人才引进机制,不断优化人才结构,着力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手段和绩效考核体系,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⑤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和重组效应,通过实现转型升级,增加抗风险能力,实现多业并举,更好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的功能,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是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包括审阅管理层编制的公司未来的营运重点工作,认为公司通过战略调整定位和经营举措可以改善经营状况,减少亏损,认同管理层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性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以下二者孰高进行计量:①损失准备金额;
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关联方组合应收账款组合2 账龄组合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关联方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 账龄组合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租赁款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确认具体组合的依据和坏账提取方法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关联方组合 | 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关联方组合 | 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款项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应收款项划分为其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账龄组合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6个月以内 | 0.00 | 0.00 |
7-12个月 | 1.00 | 0.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15.00 | 15.00 |
3-4年 | 20.00 | 20.00 |
4-5年 | 5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2、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
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3、 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16、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年限 | 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
其中:生产用房屋 | 35 | 5.00 | 2.71 |
生产用房屋(腐蚀房) | 20 | 5.00 | 4.75 |
非生产用房屋 | 40 | 5.00 | 2.38 |
构筑物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14 | 5.00 | 6.79 |
运输设备 | 12 | 5.00 | 7.92 |
电子设备 | 5-10 | 5.00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5-10 | 5.00 | 9.50-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8、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
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20、 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1、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5、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6、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8“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7、 收入的确认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销售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时点:国内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交付客户的当天,具体标准为:客户自提,为客户提货签收的当天;合同约定送货到客户的,为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的当天;合同约定客户委托第三方承运交货,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交由承运方并经确认的当天。国外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海关报关成功,货物装船且承运方出具提单的当天。
(2)提供劳务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8、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30、 所得税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100,0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① 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2021年度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期初报表项目没有影响。
② 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不存在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6.00、9.00、13.00 |
城建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00、5.00、7.00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00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新国税发[2009]48号文,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9年
月
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号),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号)等规定,自2019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万元但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规定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期初指2021年1月1日,期末指2021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1年度,上期指2020年度。
1、 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922.21 | |
银行存款 | 20,383,519.76 | 36,975,452.84 |
其他货币资金 | 133,821.65 | 13,067.73 |
合计 | 20,517,341.41 | 37,007,442.78 |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法院冻结资金 | 116,189.58 | 12,567.73 |
ETC冻结资金 | 500.00 | 500.00 |
合计 | 116,689.58 | 13,067.73 |
注: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支付宝金额17,132.07元,该金额不受限。
2、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类别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3,955,150.00 | 3,955,150.00 | |
合计 | 3,955,150.00 | 3,955,150.00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应收票据。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 银行承兑汇票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 |
3、 应收账款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270,162,579.47 | 134,557,617.82 | 135,604,961.65 |
合计 | 270,162,579.47 | 134,557,617.82 | 135,604,961.65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245,792,397.37 | 103,143,043.27 | 142,649,354.10 |
合计 | 245,792,397.37 | 103,143,043.27 | 142,649,354.10 |
(2) 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 2021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按单位) | 应收账款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UNITOM,Sociedade Geral de Comercio,Lda | 18,693,778.65 | 100.00 | 18,693,778.65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可致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6,052,169.22 | 100.00 | 6,052,169.22 | 预计无法收回 |
OOO.PROMINDUSTRLA.UL.KRASNOSKAYA | 4,324,927.09 | 100.00 | 4,324,927.09 | 破产清算 |
查理威利食品饮料工业公司 | 2,833,066.27 | 100.00 | 2,833,066.27 | 破产清算 |
王正新 | 2,277,608.07 | 100.00 | 2,277,608.07 | 预计无法收回 |
DUTHANHCO.,LTD. | 1,366,596.36 | 100.00 | 1,366,596.36 | 预计无法收回 |
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 | 1,290,780.29 | 100.00 | 1,290,780.29 | 预计无法收回 |
FOODCOMINTERNATIONALTRADECO.,LIMITED | 558,256.29 | 100.00 | 558,256.29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全食食品有限公司 | 533,525.50 | 100.00 | 533,525.50 | 预计无法收回 |
FOOMAXCO.,LTD | 385,581.30 | 100.00 | 385,581.30 | 预计无法收回 |
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 339,372.27 | 100.00 | 339,372.27 | 预计无法收回 |
LLC"TISZTATERMEKCOMPANY" | 177,217.11 | 100.00 | 177,217.11 | 预计无法收回 |
COMPAGNIAMERCANTILED`OLTREMARESRL | 169,103.20 | 100.00 | 169,103.20 | 预计无法收回 |
URUMUQIWEALTHCO.,LTD | 130,085.70 | 100.00 | 130,085.70 | 预计无法收回 |
CENTROESPORTAZIONICONSERVATISRL | 127,323.30 | 100.00 | 127,323.30 | 预计无法收回 |
ANRONENTERPRISELIMITED | 126,289.36 | 100.00 | 126,289.36 | 预计无法收回 |
GANDOLFIINTERNATIONALTRADINGS.R.L. | 97,632.69 | 100.00 | 97,632.69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康泰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57,039.97 | 100.00 | 57,039.97 | 预计无法收回 |
CARAWAYPTELTD | 32,085.58 | 100.00 | 32,085.58 | 预计无法收回 |
TIANJINSUNWAYINTERNATIONALCO.LTD | 24,973.17 | 100.00 | 24,973.17 | 预计无法收回 |
福建苏曼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18,425.00 | 100.00 | 18,425.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兵团农六师机关 | 8,720.00 | 100.00 | 8,72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OOONASHEDELO | 1,185.88 | 100.00 | 1,185.88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9,625,742.27 | 39,625,742.27 |
② 2021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6个月以内 | 37,172,597.06 | ||
7至12个月 | 1.00 | ||
1至2年 | 6,912,800.00 | 10.00 | 691,280.00 |
2至3年 | 161,130.00 | 15.00 | 24,169.50 |
3至4年 | 47,124,013.01 | 20.00 | 9,424,802.60 |
4至5年 | 108,749,347.36 | 50.00 | 54,374,673.68 |
5年以上 | 30,416,949.77 | 100.00 | 30,416,949.77 |
合计 | 230,536,837.20 | 94,931,875.55 |
③ 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3,143,043.27 | 31,414,574.55 | 134,557,617.82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32,255,696.0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5.9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2,872,254.40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156,034,490.37 | 2-3年、3-4年、4-5年 | 57.76 | 63,823,645.78 |
天津威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23,249,556.57 | 6个月以内 | 8.61 | |
江阴华西棉麻有限公司 | 20,354,829.97 | 5年以上 | 7.53 | 20,354,829.97 |
UNITOM,SociedadeGeraldeComercio,Lda | 18,693,778.65 | 4-5年 | 6.92 | 18,693,778.65 |
新疆艳阳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923,040.49 | 6个月以内 | 5.15 | |
合计 | 232,255,696.05 | 85.97 | 102,872,254.40 |
4、 预付款项
(1) 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575,390.33 | 100.00 | 846,358.56 | 100.00 |
合计 | 2,575,390.33 | 100.00 | 846,358.56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大额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 | 未结算原因 |
比例(%) | |||||
新疆格利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736,920.34 | 1年以内 | 67.44 | 预付费用 |
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39,800.00 | 1年以内 | 9.31 | 预付费用 |
新疆晟耀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38,087.10 | 1年以内 | 9.24 | 预付费用 |
上海市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206,000.00 | 1年以内 | 8.00 | 车牌款 |
天津川川万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2,400.00 | 1年以内 | 1.65 | 预付费用 |
合计 | 2,463,207.44 | 95.64 |
5、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060,262.16 | 33,772,352.51 |
合计 | 28,060,262.16 | 33,772,352.51 |
(1)应收股利情况:
①应收股利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
金 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2.64 | 214,772.64 | |
合计 | 214,772.64 | 214,772.64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金 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2.64 | 214,772.64 | |
合计 | 214,772.64 | 214,772.64 |
②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 |
值) | 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14,772.64 | 214,772.64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余额 | 214,772.64 | 214,772.64 |
③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项目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判断依据 |
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2.64 | 5年以上 | 公司已注销 | 是 |
合计 | 214,772.64 |
(2)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211,569,321.49 | 183,509,059.33 | 28,060,262.16 |
合计 | 211,569,321.49 | 183,509,059.33 | 28,060,262.16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215,740,356.72 | 181,968,004.21 | 33,772,352.51 |
合计 | 215,740,356.72 | 181,968,004.21 | 33,772,352.51 |
① 坏账准备
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4,572,285.02 | 94,572,285.0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6,997,036.47 | 88,936,774.31 | 76.02 | 28,060,262.16 |
合计 | 211,569,321.49 | 183,509,059.33 | 86.74 | 28,060,262.16 |
A. 2021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其他应收款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1,627,094.85 | 100.00 | 41,627,094.85 | 破产重整 |
法国普罗旺斯食品有限公司 | 29,262,622.86 | 100.00 | 29,262,622.86 | 破产清算 |
天津万事达印铁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 7,066,666.67 | 100.00 | 7,066,666.67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中新建展览有限公司 | 4,555,873.43 | 100.00 | 4,555,873.43 | 破产重整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 2,952,000.00 | 100.00 | 2,952,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2,404,665.22 | 100.00 | 2,404,665.22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1,907,063.26 | 100.00 | 1,907,063.26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红色产业工业园分公司 | 1,182,373.42 | 100.00 | 1,182,373.42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市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972,863.57 | 100.00 | 972,863.57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金种农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60,077.45 | 100.00 | 960,077.45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银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 | 100.00 | 550,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448,373.00 | 100.00 | 448,373.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保证金 | 297,433.36 | 100.00 | 297,433.36 | 预计无法收回 |
于骤 | 140,722.50 | 100.00 | 140,722.50 | 预计无法收回 |
赵卫疆 | 109,558.56 | 100.00 | 109,558.56 | 预计无法收回 |
乌鲁木齐千贸化工有限公司 | 95,728.00 | 100.00 | 95,728.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姜伟 | 25,699.29 | 100.00 | 25,699.29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9,011.82 | 100.00 | 9,011.82 | 预计无法收回 |
闵捷 | 2,457.76 | 100.00 | 2,457.76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德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4,572,285.02 | 94,572,285.02 |
B. 2021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且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 龄 | 期末余额 | |||
金 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251,330.00 | 100.00 | ||
合 计 | 251,330.00 | 100.00 |
C. 2021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且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 龄 | 期末余额 | |||
金 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至2年 | 125,122.65 | 0.11 | 12,512.27 | 10.00 |
2至3年 | 15,105,494.57 | 12.94 | 2,265,824.18 | 15.00 |
3至4年 | 18,569,564.24 | 15.90 | 3,713,912.85 | 20.00 |
4至5年 | 2,000.00 | 0.00 | 1,000.00 | 50.00 |
5年以上 | 82,943,525.01 | 71.05 | 82,943,525.01 | 100.00 |
合 计 | 116,745,706.47 | 100.00 | 88,936,774.31 |
D.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7,395,719.19 | 94,572,285.02 | 181,968,004.21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41,055.12 | 1,541,055.1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余额 | 88,936,774.31 | 94,572,285.02 | 183,509,059.33 |
②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153,239,790.99 | 155,435,875.90 |
破产重整 | 46,182,968.28 | 46,182,968.28 |
托管费 | 7,066,666.67 | 7,066,666.67 |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 | 1,196,943.54 | 1,198,552.17 |
贷款保证金 | 2,952,000.00 | 2,952,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510,733.36 | 2,578,709.63 |
其他 | 420,218.65 | 325,584.07 |
合计 | 211,569,321.49 | 215,740,356.72 |
③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否 | 往来款 | 90,604,011.64 | 3-4年、5年以上 | 42.82 | 82,604,011.6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破产重整 | 41,627,094.85 | 5年以上 | 19.68 | 41,627,094.85 |
法国普罗旺斯食品有限公司 | 否 | 往来款 | 29,262,622.86 | 5年以上 | 13.83 | 29,262,622.86 |
李联 | 否 | 股权转让款 | 14,186,640.00 | 2-3年 | 6.71 | 2,127,996.00 |
焉耆中基天通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往来款 | 9,579,820.16 | 1-2年、2-3年、3-4年 | 4.53 | 1,860,604.19 |
合计 | 185,260,189.51 | 87.57 | 157,482,329.54 |
6、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288,293.47 | 4,132,653.25 | 2,155,640.22 |
库存商品 | 181,357,627.86 | 30,645,296.77 | 150,712,331.09 |
包装物 | 2,007,790.20 | 643,321.72 | 1,364,468.48 |
低值易耗品 | 154,675.18 | 143,916.32 | 10,758.86 |
周转材料 | 6,700,583.87 | 131,335.17 | 6,569,248.7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196,508,970.58 | 35,696,523.23 | 160,812,447.35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27,306.69 | 4,227,306.69 | |
库存商品 | 20,999,336.84 | 20,999,336.84 | |
包装物 | 739,221.32 | 739,221.32 | |
低值易耗品 | 143,916.32 | 143,916.32 | |
周转材料 | 131,335.17 | 131,335.17 | |
合计 | 26,241,116.34 | 26,241,116.34 |
(2)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227,306.69 | 94,653.44 | 4,132,653.25 | ||||
库存商品 | 20,999,336.84 | 16,190,658.41 | 6,544,698.48 | 30,645,296.77 | |||
包装物 | 739,221.32 | 95,899.60 | 643,321.72 | ||||
低值易耗品 | 143,916.32 | 143,916.32 | |||||
周转材料 | 131,335.17 | 131,335.17 | |||||
合计 | 26,241,116.34 | 16,190,658.41 | 6,735,251.52 | 35,696,523.23 |
(3)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 | 已使用 |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 | 已使用 | |
包装物 | 可变现净值 | 已使用 | |
低值易耗品 | 可变现净值 | ||
周转材料 | 可变现净值 |
7、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13,344,060.03 | 7,017,916.06 |
预缴所得税 | 9.42 | |
合计 | 13,344,069.45 | 7,017,916.06 |
8、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新疆徕远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合计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余额 | 减值准备 | |||||
一、联营企业 | ||||||
新疆徕远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合计 |
注释:新疆徕远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初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按权益法核算已减记为零。
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 成本 | 累计计 | 公允 | 本期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 |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价值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仍持有 |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 | 8,288,681.74 | -8,288,681.74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
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37,515,212.00 | -37,515,212.00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
福建苏曼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
新疆昆仑石番茄产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
合计 | 50,903,893.74 | -50,903,893.74 |
注:本公司投资福建苏曼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持股为51%,但根据股东协议安排,本公司对该公司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故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10、 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15,290,506.46 | 354,399,017.0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15,290,506.46 | 354,399,017.09 |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8,967,341.45 | 772,873,930.88 | 9,089,824.37 | 10,968,827.54 | 6,117,699.28 | 1,158,017,623.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20,175.82 | 4,760,225.72 | 1,377,469.98 | 210,599.67 | 305,000.57 | 10,473,471.76 |
(1)购置 | 3,820,175.82 | 4,760,225.72 | 1,377,469.98 | 210,599.67 | 305,000.57 | 10,473,471.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1,971.58 | 3,146,005.46 | 1,409,199.96 | 4,947,177.00 | ||
(1)处置或报废 | 391,971.58 | 3,146,005.46 | 1,409,199.96 | 4,947,177.00 | ||
4、期末余额 | 362,395,545.69 | 774,488,151.14 | 9,058,094.39 | 11,179,427.21 | 6,422,699.85 | 1,163,543,918.2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5,501,382.77 | 566,999,248.99 | 5,333,118.62 | 8,771,843.47 | 5,364,146.67 | 741,969,740.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24,231.60 | 32,096,114.99 | 45,715.74 | 179,945.84 | 198,632.44 | 45,544,640.61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1)计提 | 13,024,231.60 | 32,096,114.99 | 45,715.74 | 179,945.84 | 198,632.44 | 45,544,640.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8,165.67 | 2,930,670.11 | 249,911.92 | 3,408,747.70 | ||
(1)处置或报废 | 228,165.67 | 2,930,670.11 | 249,911.92 | 3,408,747.70 | ||
4、期末余额 | 168,297,448.70 | 596,164,693.87 | 5,128,922.44 | 8,951,789.31 | 5,562,779.11 | 784,105,633.4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4,850,011.64 | 45,172,518.17 | 267,907.68 | 1,279,069.70 | 79,358.72 | 61,648,865.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1,956.26 | 1,945,247.47 | 50,535.24 | 100,635.88 | 46,331.62 | 2,514,706.47 |
(1)计提 | 371,956.26 | 1,945,247.47 | 50,535.24 | 100,635.88 | 46,331.62 | 2,514,706.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793.99 | 15,793.99 | ||||
(1)处置或报废 | 15,793.99 | 15,793.99 | ||||
4、期末余额 | 15,221,967.90 | 47,117,765.64 | 302,648.93 | 1,379,705.58 | 125,690.34 | 64,147,778.39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8,876,129.09 | 131,205,691.63 | 3,626,523.02 | 847,932.32 | 734,230.40 | 315,290,506.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8,615,947.04 | 160,702,163.72 | 3,488,798.07 | 917,914.37 | 674,193.89 | 354,399,017.09 |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2,800,491.20 |
合计 | 2,800,491.20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54,456,702.69 | 租赁土地上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54,456,702.69 |
11、 在建工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工程物资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用设备 | 597,519.81 | 597,519.81 |
减: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597,519.81 | 597,519.81 |
合计 |
(2)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工程物资已全额计提减值。
12、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财务软件 | 专利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10,087.97 | 3,026,208.59 | 17,790,822.37 | 50,000.00 | 23,877,118.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970.30 | 102,970.30 | |||
(1)购置 | 102,970.30 | 102,970.30 | |||
(2)内部研发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3,010,087.97 | 3,026,208.59 | 17,790,822.37 | 152,970.30 | 23,980,089.2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60,176.48 | 2,943,849.89 | 17,790,822.37 | 1,666.66 | 21,896,515.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751.04 | 17,968.56 | 11,716.17 | 94,435.77 | |
(1)计提 | 64,751.04 | 17,968.56 | 11,716.17 | 94,435.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224,927.52 | 2,961,818.45 | 17,790,822.37 | 13,382.83 | 21,990,951.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财务软件 | 专利权 | 其他 | 合计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85,160.45 | 64,390.14 | 139,587.47 | 1,989,138.0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49,911.49 | 82,358.70 | 48,333.34 | 1,980,603.53 |
(2)期末无通过公司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3)期末无未办妥产权的无形资产。
13、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新疆中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53,635.82 | 953,635.82 | ||||
石河子中基北泉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15,659,101.58 | 15,659,101.58 | ||||
合计 | 16,612,737.40 | 16,612,737.40 |
(2)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新疆中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53,635.82 | 953,635.82 | ||||
石河子中基北泉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15,659,101.58 | 15,659,101.58 | ||||
合计 | 16,612,737.40 | 16,612,737.40 |
14、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减少 的原因 |
装修费 | 4,832,797.22 | 234,488.31 | 944,304.47 | 3,936,109.49 | 186,871.57 | 房屋已退租 |
合计 | 4,832,797.22 | 234,488.31 | 944,304.47 | 3,936,109.49 | 186,871.57 |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00,314,164.57 | 696,109,481.50 |
可抵扣亏损 | 472,613,668.84 | 457,095,605.14 |
合计 | 1,172,927,833.41 | 1,153,205,086.64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21年度 | 21,538,002.39 | |
2022年度 | 11,415,438.91 | 12,235,553.35 |
2023年度 | 254,369,356.84 | 254,369,356.84 |
2024年度 | 17,470,172.74 | 17,470,172.74 |
2025年度 | 151,482,519.82 | 151,482,519.82 |
2026年度 | 37,876,180.53 | |
合计 | 472,613,668.84 | 457,095,605.14 |
1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商品款 | 13,023,499.79 | 7,612,981.92 |
工程款 | 8,908,574.16 | 8,231,202.1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设备款 | 6,789,387.18 | 6,383,917.13 |
运费 | 1,144,322.13 | 592,824.19 |
租赁费 | 5,754,936.42 | 4,298,852.84 |
装修费 | 1,049,332.56 | 2,873,887.82 |
其他 | 3,635,347.16 | 2,478,276.50 |
合计 | 40,305,399.40 | 32,471,942.5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72,122.00 | 资金紧张 |
江苏环球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079,000.63 | 资金紧张 |
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028,887.59 | 资金紧张 |
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资金紧张 |
新疆双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483,200.00 | 资金紧张 |
兵团农六师国土资源局 | 1,135,147.86 | 资金紧张 |
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1,122,843.91 | 资金紧张 |
新疆北山矿业有限公司 | 618,887.13 | 资金紧张 |
新疆恒久兴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 160,000.00 | 资金紧张 |
合计 | 14,100,089.12 |
1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800,000.00 | |
合计 | 800,000.00 |
1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267,709.98 | 32,089,147.64 | 29,654,103.27 | 16,702,754.3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3,175.49 | 1,959,746.52 | 1,886,353.34 | 236,568.67 |
三、辞退福利 | 2,711,789.94 | 343,140.22 | 442,340.22 | 2,612,589.9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五、非货币性福利 | ||||
合计 | 17,142,675.41 | 34,392,034.38 | 31,982,796.83 | 19,551,912.9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308,250.28 | 29,799,856.36 | 27,475,703.00 | 8,632,403.64 |
2、职工福利费 | 134,549.98 | 607,766.67 | 607,562.67 | 134,753.98 |
3、社会保险费 | 8,574.20 | 956,069.82 | 927,807.55 | 36,836.4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564.28 | 918,634.03 | 891,187.65 | 36,010.66 |
工伤保险费 | 31,183.31 | 30,367.42 | 815.89 | |
生育保险费 | 9.92 | 6,252.48 | 6,252.48 | 9.92 |
4、住房公积金 | 17,650.00 | 614,622.00 | 618,375.00 | 13,897.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798,685.52 | 110,832.79 | 24,655.05 | 7,884,863.26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267,709.98 | 32,089,147.64 | 29,654,103.27 | 16,702,754.3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养老保险费 | 156,037.36 | 1,719,578.69 | 1,647,944.11 | 227,671.94 |
失业保险费 | 7,138.13 | 52,513.51 | 50,754.91 | 8,896.73 |
企业年金 | 187,654.32 | 187,654.32 | - | |
合计 | 163,175.49 | 1,959,746.52 | 1,886,353.34 | 236,568.67 |
(4) 辞退福利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支付 | 期末余额 |
辞退福利 | 2,711,789.94 | 343,140.22 | 442,340.22 | 2,612,589.94 |
合计 | 2,711,789.94 | 343,140.22 | 442,340.22 | 2,612,589.94 |
19、 应交税费
税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09,275.21 | 1,176,329.49 |
税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344,660.10 | 344,660.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554.53 | 75,684.09 |
教育费附加 | 41,914.78 | 36,636.62 |
地方教育附加 | 25,143.21 | 21,623.43 |
印花税 | 7,863.10 | 86,283.90 |
个人所得税 | 488,541.15 | 430,571.23 |
残保金 | 1,267.86 | 1,267.86 |
环保税 | 69,205.17 | |
合计 | 2,046,425.11 | 2,173,056.72 |
20、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7,334,099.78 | 20,936,399.99 |
应付股利 | 2,027,501.41 | 2,027,501.41 |
其他应付款 | 358,738,821.24 | 169,774,382.60 |
合计 | 388,100,422.43 | 192,738,284.00 |
(1)应付利息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利息 | 27,334,099.78 | 20,936,399.99 |
合计 | 27,334,099.78 | 20,936,399.99 |
(2)应付股利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027,501.41 | 2,027,501.41 |
合计 | 2,027,501.41 | 2,027,501.41 |
注: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主要系资金紧张,未能按时支付股利。
(3)其他应付款情况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318,453,719.51 | 129,597,503.20 |
破产重整 | 22,129,289.57 | 22,129,289.57 |
投标保证金 | 6,555,947.97 | 7,952,636.55 |
中介咨询费 | 3,117,830.20 | 778,207.55 |
押金及保证金 | 1,620,970.43 | 1,934,191.78 |
个人借款 | 188,801.19 | 208,085.35 |
其他 | 6,672,262.37 | 7,174,468.60 |
合计 | 358,738,821.24 | 169,774,382.60 |
②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结转或偿还原因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资金紧张 |
中国光大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13,282,479.92 | 资金紧张 |
五家渠市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319,743.35 | 破产重整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8,275,003.62 | 资金紧张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3,393,572.02 | 破产重整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167,643.99 | 破产重整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540,000.00 | 资金紧张 |
合计 | 136,978,442.90 |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 357,173.16 | 357,473.1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030,000.00 | |
合计 | 18,387,173.16 | 357,473.16 |
22、 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18,030,000.00 | 20,042,166.6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1) | 18,030,000.00 | |
合计 | 20,042,166.67 |
注:2020年12月,子公司新疆中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MCON202011112619616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00万元;借款利率:6.0%;借款期限:2020年11月
19日至2022年11月10日;借款方式:保证及抵押借款;其中,保证合同编号:SUBC202011110993946-1,保证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编号:SUBC202011110993946,抵押物: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房产:新(2017)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28820号;抵押权证号: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118136)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偿还本金1,800.00万元,应付利息30,000.00元。
23、 预计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辞退福利 | 334,983.75 | 334,983.75 | 注1 |
未决诉讼 | 130,254,499.01 | 132,152,962.15 | 注2 |
合计 | 130,589,482.76 | 132,487,945.90 |
注1:公司计划办公地址搬迁,对因公司搬迁导致员工计划离职人员提取了离职补偿金。注2:计提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奎屯农工商总场)案件赔偿款123,779,746.61元、计提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负担申请执行费191,179.75元,本期支付378,571.42元,剩余123,592,354.94元;计提库尔勒方泰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违约金386,494.20元,诉讼费22,643.00元,迟延履行期间利息13,414.88元;计提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迟延履行期间利息1,272,237.80元;计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占用费及诉讼执行费618,790.21元,计提迟延履行期间利息785,318.40元;计提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及诉讼执行费7,563,245.58元,本期归还4,000,000.00元,剩余3,563,245.58元。
24、 递延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438,580.96 | 357,173.16 | 3,081,407.80 | 政府拨款 | |
小计 | 3,438,580.96 | 357,173.16 | 3,081,407.8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 357,473.16 | 357,173.16 | |||
合计 | 3,081,107.80 | 357,173.16 | 2,724,234.64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 176,676.09 | 71,458.92 | 105,217.17 | 与资产相关 | ||||
兵团边境贸易转移支付及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资金 | 3,261,904.87 | 285,714.24 | 2,976,190.63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3,438,580.96 | 357,173.16 | 3,081,407.80 |
25、 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71,283,579.00 | 771,283,579.00 | |||||
合计 | 771,283,579.00 | 771,283,579.00 |
26、 资本公积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 540,192,914.04 | 540,192,914.04 | ||
其他资本公积 | 363,428,995.56 | 363,428,995.56 | ||
一致行动人让渡股份 | 167,943,378.92 | 167,943,378.92 | ||
合计 | 1,071,565,288.52 | 1,071,565,288.52 |
27、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903,893.74 | -50,903,893.74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903,893.74 | -50,903,893.74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0,903,893.74 | -50,903,893.74 |
28、 盈余公积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0,658,028.06 | 70,658,028.06 | ||
任意盈余公积 | 16,771,263.38 | 16,771,263.38 | ||
合计 | 87,429,291.44 | 87,429,291.44 |
29、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03,330,425.76 | -1,437,437,657.71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03,330,425.76 | -1,437,437,657.71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520,187.08 | -265,892,768.05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03,850,612.84 | -1,703,330,425.76 |
3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165,753,883.70 | 86,366.17 |
其他业务收入 | 8,697,729.16 | 22,879,701.44 |
合计 | 174,451,612.86 | 22,966,067.61 |
主营业务成本 | 157,131,049.98 | 34,458.97 |
其他业务支出 | 7,416,821.57 | 36,439,676.73 |
合计 | 164,547,871.55 | 36,474,135.70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大桶原料酱 | 158,933,143.77 | 155,157,837.74 | ||
番茄红素 | 6,820,739.93 | 1,973,212.24 | 86,366.17 | 34,458.97 |
合计 | 165,753,883.70 | 157,131,049.98 | 86,366.17 | 34,458.97 |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地区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营业成本 | |
国内 | 165,753,883.70 | 157,131,049.98 | 86,366.17 | 34,458.97 |
合计 | 165,753,883.70 | 157,131,049.98 | 86,366.17 | 34,458.97 |
(4)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租赁服务 | 7,987,472.83 | 6,821,416.43 | 22,879,701.44 | 36,439,676.73 |
采收收入 | 534,601.77 | 595,405.14 | ||
其他 | 175,654.56 | |||
合计 | 8,697,729.16 | 7,416,821.57 | 22,879,701.44 | 36,439,676.73 |
(5)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 | 产品销售 | 其它 | 合计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65,753,883.70 | 165,753,883.70 | |
合计 | 165,753,883.70 | 165,753,883.70 |
(6)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天津威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58,972,589.62 | 33.80 |
新疆艳阳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6,876,305.55 | 32.60 |
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 | 25,873,699.05 | 14.83 |
新疆瑞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3,847,717.73 | 13.67 |
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918,584.07 | 4.54 |
合计 | 173,488,896.02 | 99.44 |
31、 税金及附加
税种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缴标准(%) |
城建税 | 247,757.04 | 203,369.78 | 1.00、5.00、7.00 |
教育费附加 | 145,283.09 | 94,891.59 | 3.00 |
地方教育附加 | 96,855.40 | 63,261.07 | 2.00 |
房产税 | 600,586.84 | 552,977.74 | 12.00、1.20 |
土地使用税 | 1,830,320.76 | 1,828,771.80 | |
车船使用税 | 13,501.53 | 5,220.00 | |
印花税 | 148,494.10 | 138,006.40 | |
环保税 | 69,205.17 | ||
合计 | 3,152,003.93 | 2,886,498.38 |
32、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性支出 | 33,227.01 | |
邮寄费 | 46,765.00 | |
其他 | 15,860.13 | |
合计 | 95,852.14 |
33、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性支出 | 12,046,576.34 | 6,984,655.37 |
折旧费 | 6,786,108.84 | 10,478,637.59 |
租赁费 | 5,956,152.44 | 7,192,387.77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5,484,933.42 | 4,506,094.4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96,010.30 | 166,648.20 |
差旅费 | 1,383,656.75 | 1,646,738.93 |
物业管理费 | 1,185,853.21 | 1,139,064.93 |
其他 | 835,623.57 | 985,915.71 |
业务招待费 | 608,600.03 | 436,089.49 |
保安服务费 | 501,973.36 | 621,478.35 |
办公费 | 476,048.47 | 652,857.62 |
咨询费 | 471,789.46 | 1,999,473.27 |
保险费 | 147,359.69 | 51,703.80 |
无形资产摊销 | 58,838.97 | 84,436.81 |
水电费 | 43,682.71 | 21,790.38 |
燃料费 | 41,817.63 | 54,829.57 |
残保金 | 8,920.48 | 62,269.42 |
材料修理费 | 810.00 | 12,576.93 |
合计 | 40,234,755.67 | 37,097,648.54 |
34、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289,881.89 | 4,416,318.91 |
减:利息收入 | 97,801.55 | 99,519.87 |
汇兑损失 | 839,072.40 | 2,427,493.32 |
减:汇兑收益 | 34,686.41 | 15,610.20 |
手续费 | 38,013.47 | 29,772.99 |
合计 | 11,034,479.80 | 6,758,455.15 |
35、 其他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67,173.16 | 466,373.16 |
代扣代缴个税 | 3,842.2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 | 8,958.68 | |
其他 | 4,267.12 | |
合计 | 584,241.23 | 466,373.16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
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 71,458.92 | 71,758.92 |
兵团边境贸易转移支付及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资金 | 285,714.24 | 285,714.24 |
与收益相关 | ||
国有企业减免房租补贴 | 108,900.00 | |
2021年兵团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110,000.00 | |
六师拨付博士后专项资金 | 100,000.00 | |
合计 | 567,173.16 | 466,373.16 |
36、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1,414,574.55 | -10,215,500.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41,055.12 | -31,897,230.98 |
合计 | -32,955,629.67 | -42,112,731.36 |
说明:以负数列示的为信用减值损失,以正数列示的为信用减值收益。
37、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16,190,658.41 | -26,023,924.61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514,706.47 | |
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597,519.81 | |
合计 | -18,705,364.88 | -26,621,444.42 |
说明:以负数列示的为资产减值损失,以正数列示的为资产减值收益。
38、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227,187.77 | 19,461.25 | 227,187.77 |
其中:固定资产 | 227,187.77 | 19,461.25 | 227,187.77 |
合计 | 227,187.77 | 19,461.25 | 227,187.77 |
39、 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罚款收入 | 40.00 | 40.00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5,000.00 | 5,000.00 | |
其他 | 431,097.13 | 34,675.96 | 431,097.13 |
合计 | 436,137.13 | 34,675.96 | 436,137.13 |
40、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违约金 | 50,000.00 | 50,000.00 | |
滞纳金 | 2,166,148.18 | 97.65 | 2,166,148.18 |
赔偿款 | 3,334,275.37 | 136,729,031.25 | 3,334,275.37 |
非常支出 | 25,684.67 | ||
其他 | 2,369.31 | 1,617.38 | 2,369.31 |
合计 | 5,552,792.86 | 136,756,430.95 | 5,552,792.86 |
41、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 | 530.14 | -29,046.52 |
递延所得税 | 1,532,878.87 | |
合计 | 530.14 | 1,503,832.3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0,579,571.5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144,892.8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106,063.0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2,785.1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22,177.8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888,752.74 |
所得税费用 | 530.14 |
42、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3,958,080.42 | 5,187,937.34 |
利息收入 | 97,801.55 | 99,519.78 |
保证金 | 697,000.00 | |
诉讼赔偿款 | 912,317.00 | |
政府补助 | 210,000.00 | 108,900.00 |
其他 | 13,507.37 | 35,209.96 |
法院冻结资金 | 2,126.63 | 1,687,980.50 |
合计 | 5,193,832.97 | 7,816,547.5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2,197,396.07 | 2,267,719.42 |
三项期间费用 | 14,379,039.80 | 19,878,032.71 |
营业外支出 | 3,198,475.78 | 195,535.03 |
保证金 | 50,000.00 | 1,940,976.27 |
冻结资金 | 105,748.48 | 13,067.73 |
诉讼赔偿款 | 4,252,780.22 | |
合计 | 24,183,440.35 | 24,295,331.16 |
(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非金融机构借款 | 330,541,814.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330,541,814.86 |
(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 143,757,814.86 | 15,000,000.00 |
合计 | 143,757,814.86 | 15,000,000.00 |
4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0,580,101.65 | -266,724,598.87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32,955,629.67 | 42,112,731.36 |
资产减值损失 | 18,705,364.88 | 26,621,444.4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5,544,640.61 | 46,874,254.91 |
无形资产摊销 | 94,435.77 | 84,436.8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880,413.96 | 166,648.20 |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7,187.77 | -19,461.2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291,852.92 | 4,425,098.6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32,878.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7,003,105.76 | 60,143.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193,761.12 | -23,320,796.8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39,241.61 | 156,623,190.23 |
其 他 | -103,621.85 | 1,674,912.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674,681.95 | -9,889,117.1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20,400,651.83 | 36,994,375.05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36,994,375.05 | 78,956,840.08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593,723.22 | -41,962,465.03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400,651.83 | 36,994,375.05 |
其中:库存现金 | 18,922.21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400,651.83 | 36,975,452.84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400,651.83 | 36,994,375.05 |
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4、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268,990,408.87 | 抵押 |
存货 | 160,001,324.80 | 抵押 |
其他货币资金 | 116,689.58 | 冻结 |
合计 | 429,108,423.25 |
注:①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5亿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中规定,将红色番茄及分公司用于生产的房屋建筑物及机械设备、以及将生产产品及新购买的包装物用于抵押。
②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向五家渠市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4亿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中规定,将红色番茄及分公司生产产品及新购买的包装物用于抵押。
45、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其中:美元 | 227.99 | 6.3757 | 1,453.60 |
欧元 | 34.07 | 7.2197 | 245.98 |
应收款项 | |||
其中:美元 | 5,366,714.86 | 6.3757 | 34,216,563.93 |
46、 政府补助
(1)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 | 是否实际收到 | ||||
递延收益 | 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 递延收益 | 其他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冲减成本费用 | |||
2021年兵团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110,000.00 | 110,000.00 | 是 | |||||
六师拨付博士后专项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是 | |||||
合计 | 210,000.00 | 210,000.00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计入其他收益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冲减成本费用 |
兵团边境贸易转移支付及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资金 | 与资产相关 | 71,458.92 | ||
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 与资产相关 | 285,714.24 | ||
2021年兵团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与收益相关 | 110,000.00 | ||
六师拨付博士后专项资金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0 | ||
合计 | 567,173.16 |
五、 合并范围的变更
1、本期新设立子公司
2021年9月10日,新设子公司新疆中基中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2、本期处置子公司
2021年1月24日,新设孙公司中基应急医疗(海南)有限公司,该公司2021年6月10日已注销。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新疆中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青年路17号 | 乌鲁木齐青年路17号 | 进出口 | 70.6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 | |
2、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青年路17号 | 乌鲁木齐青年路17号 | 招标代理 | 5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 | |
3、新疆中基天然植物纯化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17号 |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17号 | 技术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4、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青年路17号 | 五家渠市人民北路 | 农产品加工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5、中基汇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 投资管理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6、中基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川渝大厦 | 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川渝大厦 | 农产品加工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7、石河子中基北泉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石河子北泉镇2小区 | 新疆石河子北泉镇2小区 | 农产品加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控股子公司 | |
8、新疆中基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156号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156号 | 批发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9、新疆中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157号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157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10、上海中基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 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 批发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11、上海中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700号5楼501室Q-094单元 | 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700号5楼501室Q-094单元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12、中基中医药科技(新疆)有限公司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13、中基应急医疗(新疆)有限公司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14、乌鲁木齐中基中医药高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丁香街15号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丁香街15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15、新疆中基千泽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丁香街19号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丁香街19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16、乌鲁木齐中基应急医疗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丁香街17号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丁香街17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
17、新疆中基中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五家渠市城区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 | 新疆五家渠市城区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 | 农业 | 5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
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是由本公司、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银隆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三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1,6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招标公司的全部管理层人员由本公司委派,本公司对招标公司享有控制权,纳入合并范围内。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少数股东其他综合收益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59,465.83 | 8,054,037.89 |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26,124,792.27 | 254,906.27 | 26,379,698.54 | 10,271,622.77 | 10,271,622.77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26,125,933.05 | 365,565.92 | 26,491,498.97 | 10,264,491.54 | 10,264,491.54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118,931.66 | -118,931.66) | -1,539.30 | -1,663,191.25 | -1,663,191.25 | -692.10 |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0,936.16 | 121,919.2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0,936.16 | 121,919.25 |
(2)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上年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新疆徕远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716,584.91 | 40,936.16 | 15,675,648.75 |
七、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于中国境内的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包括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项目结算,因此海外业务的结算存在外汇风险。此外,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管理层会依据最新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融资租赁款、贷款、以及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
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
八、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被投资公司净资产全部为负数,期末公允价值为0。
九、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五家渠市 | 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项目投资等 | 213,628万元 | 16.18 | 16.18 |
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控股的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师国资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投资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与上海千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琥医药”)、上海千投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终止协议》,六师国资公司、国恒投资恢复行使其合计持有公司328,791,93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
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后,千琥医药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见本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新疆徕远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高管关联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Veronique Bibi | 本公司上期实际控制人 |
上海琥珀众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上期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公司 |
上海千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期拥有本公司25%股份表决权 |
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上海琥珀众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番茄红素胶囊 | 11,327.43 | |
合计 | 11,327.43 |
(2)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
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机械设备 | 7,918,584.07 |
②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91,468.00 | 228,356.27 |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本期拆借: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 明 |
拆入: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0.00 | 2021/7/15 | 2022/7/14 |
注1:截至2021年12年31日,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拆借资金余额为91,784,000.00元,2021年度产生的利息为2,753,243.50元。注2:截至2021年12年31日,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向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余额为95,000,000.00元,2021年度产生的利息为4,132,500.00元。上期拆借:
截至2020年12年31日,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向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余额为95,000,000.00元,2020年度产生的利息为4,132,500.00元。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470,008.77 | 2,162,174.83 |
(5)其他关联交易
无。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股利 | ||||
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2.64 | 214,772.64 | 214,772.64 | 214,772.64 |
合计 | 214,772.64 | 214,772.64 | 214,772.64 | 214,772.64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93,324,000.00 | 1,540,000.00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167,643.99 | 3,167,643.99 |
新疆新农现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97,879.95 | |
合计 | 192,989,523.94 | 99,707,643.99 |
应付利息: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410,492.89 | 1,242,222.22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3,608,899.99 | 19,476,399.99 |
合计 | 25,019,392.88 | 20,718,622.21 |
7、 关联方承诺
无。
十、 股份支付
无。
十一、 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 本公司诉天津万事达印铁包装容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事件
本公司于2016年8月1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因本公司与天津万事达印铁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达公司”)发生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本公司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2014年3月1日,本公司、万事达公司及第三人天津中辰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制罐”)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将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中辰制罐委托给万事达公司全面经营管理,万事达公司自行组织生产销售,并对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责。委托经营期限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协议签订后,双方于2014年4月30日办理资产、财务、全面工作交接手续。2014年5月1日,万事达公司正式对中辰制罐进行全面经营管理。依据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万事达公司每年应给付本公司1,060万元委托经营管理费;依据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约定,万事达公司每年应给予本公司利润款201万元;依据协议第八条约定,万事达公司应向本公司交纳风险保证金200万元;依据协议第十一条第三款约定,万事达公司如违法本协议的规定,未按照规定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及利润分成,应承担违约责任(未缴纳委托经营管理费总额的20%)。万事达公司自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11月2日接管一年半内,应向本公司交纳委托经营管理费1,590万元(1,060×1.5),实际分文未交;应交纳利润款301.50万元(670×30%×1.5),实际分文未交;应交纳风
险保证金200万元,分文未交。依据协议相关违约的约定,万事达公司应承担违约补偿金为318万元(1,590×20%),分文未交。在生产过程中,万事达公司使用了本公司马口铁等原材料,价值约18,100,667.52元,虽经对账,但也未予偿还。万事达公司租赁托管期间,致使本公司净资产减少10,989,791.64元,依据协议应予补偿。本公司为万事达公司垫付两个冬季采暖费合计560,171.96元,也未归还,直接占用本公司交接时留抵税款4,030,088.11元,万事达公司不同意返还。
2015年11月2日,本公司、万事达公司和中辰制罐达成《谈判纪要》,三方同意终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中辰制罐交还给本公司经营,由本公司对万事达公司租赁托管经营期间的中辰制罐财务账目进行审计。2015年11月,本公司派审计人员对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中辰制罐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报给万事达公司。万事达公司认为基本属实,但有关项目没能达成一致,致使企业清算和移交工作搁浅。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多次要求万事达公司清算和移交,但万事达公司却以中辰制罐的其他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为由拒绝清算和移交,致使本公司不能收回企业自主经营。鉴此,万事达公司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致使本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损害了本公司合法权益。万事达公司拒绝清算和移交,又给本公司造成迟延接收7个月(截止到起诉时)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据协议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万事达公司应该承担多占用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183,333.33万元。鉴于上诉情况,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万事达公司与本公司对中辰制罐进行清算,将中辰制罐的经营管理权和人、财、物全部移交给本公司;判令万事达公司共赔偿本公司包括管理费、垫款、保证金的合计67,877,894.95元。2017年3月30日,公司收到天津二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6)津02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
1.驳回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396,795.00元,由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公司不服天津二中院(2016)津02民初526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向天津高院提出了上诉。经过天津高院开庭审理后,于2017年12月26日下达了(2017)津民终37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如下:1、撤销天津二中院《民事判决书》(2016)津02民初526号;2、本案发回天津二中院重审。
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8年7月16日作出(2018)津02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一、被告天津万事达印铁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9,994,740.00元及利息(以9,994,749.00元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5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天津万事达印铁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存货损失18,100,667.52元与留抵税款损失4,030,088.11元;三、驳回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396,795.00元,由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98,397.00元,由被告天津万事达印铁包装容器有限公司负担198,398.00元,原告预交部分不再退还,由被告径行给付。
万事达公司不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2018)津02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向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天津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6日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已审理完毕,等待判决结果。
(2)天津万事达印铁包装容器有限公司诉天津中辰制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件
2016年6月7日,天津中辰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制罐”)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书。因中辰制罐与万事达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被万事达公司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11月2日,中辰制罐与万事达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劳保采购合同》,万事达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向中辰制罐提供各种制罐所用的原辅材料及相关劳保用品。业务流程为,中辰制罐按所需要的材料向万事达公司下达订单,万事达公司按订单约定的日期和数量将订单物资给中辰制罐送达到指定地点。约定付款时间为中辰制罐收到物资后30天内支付货款。但由于中辰制罐原因,货款都一直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中辰制罐累计欠万事达公司货款27,286,749.53元,万事达公司为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万事达公司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定中辰制罐给付万事达公司货款27,286,749.53元及逾期利息。2017年1月6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津0112民初3787号民事判决书:1.判决中辰制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万事达公司货款27,254.832.48元;2.驳回万事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89,117.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94,117.00元,原告万事达公司承担110.00元,被告中辰制罐承担94,007.00元。中辰制罐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二中院经过开庭后,于2018年1月15日下达了(2017)津02民终8272号《民事裁定书》,该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案外人中基健康作为原告诉万事达公司,中辰制罐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正在审理,尚未审结。本案所涉买卖合同期间在中基健康、万事达公司、中辰制罐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履行期间内。因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2019年,本公司已将中辰制罐股权全部转让。
(3)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域公司”)起诉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公司”)增资纠纷案件
2018年4月11日,中基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上诉状》等相关文件,因西域公司与中基公司增资纠纷,西域公司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01年10月8日,西域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中基公司对西域公司增加投资4450万元。中基公司以位于石河子开发区70号小区42500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权、综合楼、厂房及冷库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价作为部分出资。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分别由新疆兴华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和西安西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西域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至5450万元,其中:中基公司出资5250万元,持有西域公司96.33%股权;另一股东刘洪利出资200万元,持西域公司3.67%股权。2002年4月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但中基公司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25075平方米、厂房及冷库等资产迟迟未转移至西域公司名下。2005年11月7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2012年10月16日各方又签订《协议书》,约定中基公司在2012年12月1日前将其位于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70号小区院内面积为2507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面积为19884.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附着物即70号小区第15栋、第18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过户至西域公司名下,同时对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如果中基公司逾期,每逾期一日, 中基公司应向西域公司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由于该土地在当时处于银行抵押状态,而且后期中基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导致了至今该土地及房产手续未能转移至西域公司,西域公司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1.判令中基公司向原告履行出资义务,将位于石河子开发区70号小区土地使用权19884.73平方米过户至原告名下(上述土地界址详见《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分割图》,土地证号:师国用2004出字第开012号,增资扩股时评估价为5,673,113.47元);2.判令中基公司支付违约金2052万元;3.中基公司承担保全费。
2018年6月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2018年8月7日,中基公司收到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新01民初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即将位于石河子开发区70号小区土地使用
权19884.73平方米过户至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证号:师国用2004出字第开012号);二、被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47,224.34元。三、被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费5000元。四、驳回原告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西域公司不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新01民初160号民事判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6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于2018年11月28日作出(2018)新民终428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新01民初160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即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即将位于石河子开发区70号小区土地使用权19884.73㎡过户至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证号:师国用2004出字第开012号);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费5000元;驳回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新01民初16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717,244.06元。
如果中基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72,765.57元,由西域公司负担117,424.12元,中基公司负担55,341.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9,836.65元(西域公司已预交),由西域公司负担126,544.31元。由中基公司负担13,292.34元。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履行资金给付义务,土地使用权由于西域公司在2019年1月18日告知刚进行解押,并于2019年1月21日收到自治区高院下达的(2018)新执保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为解除保全,公司于2021年完成土地过户手续。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1日,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件,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本次诉讼事项的诉讼请求:
2010年4月30日,第一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发包人,前身系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将中基五家渠天益公司、天海公司、天湖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及天海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发包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就上述发包工程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被告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贵任公司(发包人)将中基温泉公司、 伊宁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工程发包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就上述发包工程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上述签订的合同内容分别为 一 、工程名称:中基五家渠天益公司 1000T/H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地点:
农六师新湖衣场场部五家渠中基蕃茄有限责任公司天益分公司,工程内容:中基五家渠天益公司1000T/H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造价暂定为 210 万元;二、工程名称:中基五家渠天海公司1000T/H 污水处理系统,工
程地点:农六师芳草湖农场三分场五家渠中基蕃茄有限责任公司天海分公司,工程内容:中基五家渠天海公司 1000T/H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造价暂定为 206 万元;三、工程名称:中基五家渠天湖公司 450T/H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地点: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六分场五家渠中基蕃茄有限责任公司天湖分公司,工程内容:
中基五家渠天湖公司 450T/H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造价暂定126 万元 ;四、工程名称:中基五家渠天海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地点:农六师芳草湖农场三分场五家渠中基蕃茄有限贵任公司天海分公司,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内容(沉淀池),工程造价暂定为 26 万元;五、工程名称:中基五家渠天益、天海、天湖分公司工厂交通道路维修工程,工程地点:中基五家渠天益、天海、天湖分公司,工程内容:中基五家渠天益、天海、天湖分公司工厂交通道路维修工程,工程造价暂定为 622,886.00 元;六 、工程名称:中基伊宁公司 300T/H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地点 :农四师70团中基蕃茄有限贵任公司伊宁分公司,工程内容:中基伊宁公司 300T/H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造价暂定为198万元;七、工程名称:中基温泉公司 400 T/H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地点:农五师87团中基蕃茄有限责任公司温泉分公司,工程内容:中基温泉公司 400T/H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造价暂定为 210 万元。合同约定的上述工程开工日期均为 2010 年 5 月1日,竣工日期均为 2010年 6月20日,发包工程总造价暂定合计 10,382,886.00 元。
2013年10月3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经对账后确认:所承包施工工程金额为16,830,714.00元,已付工程款13,231,996.23元,尚欠工程款3,598,717.77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1日开庭审理,并与2019年6月14日作出了(2018)兵民初8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新疆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2,028,900.00元、利息588,381.00元,合计2,617,281.00元;二、驳回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1,677.00元、邮寄费88.80元、公告送达费757.50元,合计62,523.30元,由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2,126.50元,被告新疆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30,396.80元。公司不服判决,向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于2021年5月10日作出(2021)兵06民终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738元,公告费260元,合计27,998元,由上诉人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支付案款。
(5)奎屯农工商总场追加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公司”)被执行人
2019年6月中旬,中基公司接到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招开听证会的传票,该案起因是奎屯农工商总场与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在判决生效后却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因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之前是中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2015年被一元转让给深圳某公司,而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14年进行破产重整过程中奎屯农工商总场未能申报债权,奎屯农工商总场以此为由,将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结束后,为解决奎屯农工商总场未能申报的债权,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管理人账户内留存有2400多万元用于解决该债权问题(当年实际清偿比例为10.14%)。该案经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于2019年10月20日作出了(2019)兵07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中基公司作为被执行人。
公司已经向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了(2019)兵07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执行异议之诉判决结果,于2020年6月10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提起上诉。2020年12月11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理,作出了(2020)兵民终8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奎屯农工商总场)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兵0701执13号之一裁定如下: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款、收入123,970,926.36元;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按实际付款时间计算;三、若上述款项不足,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中基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兵0701执13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兵07执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19)兵07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指定该案由奎屯垦区法院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冻结被执行人中基健康持有的红色番茄100%的股权所对应的股息、红利12,397.092636万元。
2、冻结期限3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支付金额378,571.42元。
(6)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色番茄公司”)与新疆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盛番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9年1月31日,红色番茄公司收到兵团乌鲁木齐垦区法院下达的(2019)兵1101财保6号民事裁定书,迪盛番茄公司申请将红色番茄公司所属工厂价值9,546,460.55元番茄酱(合计3029托)进行查封并变卖,将变卖款存放于乌鲁木齐垦区法院账户内,定于2019年5月20日开庭审理。
该案件的起因:2017年4月29日,红色番茄公司给新疆昆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仑石公司)出具了一份单方面授权,授权其销售红色番茄公司的所有库存番茄酱产品,昆仑石公司拿到红色番茄公司的授权后,于2017年5月3日与迪盛番茄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昆仑石公司销售给迪盛番茄公司6000吨番茄酱产品,单价为4300元/吨,合同签订后迪胜番茄公司向昆仑石公司支付了2500万元,但未将该2500万元货款交给红色番茄公司,后期昆仑石公司实际交付给迪盛番茄公司3774.327吨,昆仑石公司收到迪盛番茄公司2500万元货款以后,无息借款给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该借款后又转成新疆优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索公司)购买红色番茄公司番茄酱的货款,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红色番茄公司以5200元/吨的市场价格销售给优索公司4800吨番茄酱,红色番茄公司按照优索公司已支付的2000万元的货款履行了合同。因昆仑石公司无法履行给迪盛番茄公司剩余供货义务,迪盛番茄公司在2018年12月23日让昆仑石公司出具了一份确认函,并向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过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了(2019)兵110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新疆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新疆昆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5月3日签订的编号为DSFQ2017050101的《购销合同》;二、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新疆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番茄酱款8678600.50元;三、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新疆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8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的资金占用损失
771,801.02元(8,678,600.50*6%*541天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及2019年1月11日起至货款实际退还之日的资金占用损失(以未退还货款未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39,313.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经审理,于2019年11月4日作出了(2019)兵11民终10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上诉,案件受理费78,263元由公司承担。
公司不服兵团十二师中院的判决,已向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提起了再审。经过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理,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了 (2020)兵民申21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新疆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2020年10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兵1101执1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扣留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在新疆艳阳天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租金594,400.18元,期限为一年。经法院调解2021年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截止2021年10月27日,红色番茄应向迪盛番茄支付货款528,884.60元,资金占用利息60,336.31元,迟延履行利息64,223.03元,合计653,453.95元。红色番茄将2021年产番茄酱(36-38% CB)合计97.53吨作价653,453.95元,抵偿所欠迪盛番茄的货款本息653,453.95元。
2021年11月29日出库番茄酱96.912吨,作价649,310.40元,尾款4,143.55元于2021年12月以银行存款支付。
(7)新疆中新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诉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5月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中新建民事起诉状。中新建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1,194,259.84元;(计算方式依照双方合同条款规定附后)二、判令被告支付15产季索赔款项(双方2018年1月17日确认)429,683.91元;三、判令被告支付16产季因质量产生的索赔款433,903.42元($US 60,856.02*7.13)四、(上述三项金额合计:2,057,847.17元)五: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2017年7月12日,原被告双方签订20170712-20K《购销合同》一份,原告向被告购买蕃茄酱22250吨,合同总价一亿零六万七千元,原告在2017年7月14日、19日分两次向被告支付货款共一亿元。2017年8月,被告在履行部分交货义务后向原告表示不再履行上述购销合同,此后双方对退还货款及资金占用费等事项进行协商,2017年8月1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谈判事项答复》一份,被告同意在2017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 返还货款5360万元并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上浮20%计算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费,赔付15产季索赔及16产季资金占用费。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陆续向原告退回货款53,611,276. 75元。截至原告起诉时,依照双方约定,应承担资金占用费1,194,259.84元。2018年1月17日,双方确认的2015产季产品因胀桶,涨箱导致原告损失83万元人民币,依照约定,未摊销至新签订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429,683.91元。2017年11月,因采购被告公司货物发运至意大利CEC客户,因质量纠纷,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属实,原告损失美元60,856.02.原告已对意大利买家进行赔付。依照合同约定,这部分损失应由被告承担。
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了(2020)兵0601民初10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新疆中新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占用费1,194,259.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新疆中新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1,631.00元(已减半收取),邮寄送达费80.00元,合计 11,711.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疆中新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685.00元,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
有限公司负担7,026.00元。
新疆中新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1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1)兵0601执213号执行裁定书:一、向中新建支付案款1,215,698.80元(其中包括案款1,201,285.8元、执行费14,413.00元);二、向中新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红色番茄于2021年3月29日支付案款1,185,702.80元,并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8)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诉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6月1日,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收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件,因运输合同纠纷,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诉讼。
本次诉讼事项的诉讼请求:请求判决被告承担逾期支付运费期间利息7,608,568. 70元。
事实及理由:根据原告与被告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双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被告将生产的番茄产品交付原告承运。原告按合同约定全部履行了货物运输义务,被告虽然全额付清了货物运费,但未按合同约定期间付款,截至2018年10月,经双方财务人员核对,产生逾期付款期间利息合计7,608,568.70元。
经过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于2020年10月23日作出了(2020)新7101民初5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7,608,568.70元。案件受理费65,059.98元,由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于2020年11月3日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2020)新7101民初522号判决,依法改判。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2021年1月28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1)新71民终1号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457.35元,由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双方于2021年7月1日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1、红色番茄应在2021年6月25日向招商局物流先行支付200万元(已付);2、红色番茄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第二期向招商局物流支付200万元;3、红色番茄应在2021年12月25日前最后一期向招商局物流支付3,673,628.28元;4、自2021年3月3日开始计算逾期付款期间利息,双方确认按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间红色番茄应支付利息311,805.36元,如红色番茄按约定时间全额付款的,招商局物流同意减免50%利息,即155,902.68元。但红色番茄违反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招商局物流仍按全额利息311,805.36元收取,红色番茄应在2021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利息。5、二期与最后一期的履行,红色番茄自愿以查封的不动产作为担保。6、红色番茄不按约定时间全额付款的,招商局物流有权立即解除本和解协议,恢复原案强制执行。7、招商局物流同意已查封红色番茄位于天山区青年路17号1-4-401房屋可以正常经营使用,但不予解封。红色番茄如将房屋对外出租需征得招商局物流同意,租金优先于支付招商局物流本案应付款。8、招商局物流同意解封红色番茄的所有银行账户。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支付2,000,000.00元,2021年10月28日支付2,000,000.00元。
(9)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宸公司”)诉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国宸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拖欠货款1,619,534.00元(11,574,080.00元-9,954,546.00元);2.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47,325.12元(2017年4月1日至法院判决之日);合计:1,766,859.12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送达费等相关费用。事实与理由:2016年4月15日、4月20日,原告与被告分别签订了《成套商品锥形钢桶购买合同》和《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原告(甲方)向被告(乙方)提供990型番茄酱用锥形钢桶,每套金额为70元,结算时按被告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给被告指定的下属各子(分)公司供货;被告于合同生效之日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70%的预付款,于2016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合同金额20%的货款,于2017年农历春节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货款,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2017年4月1日前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共计供应钢桶165344只,被告应支付货款11,574,080.00元。被告在2016年4月21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合同预付款9,954,546.00元,未履行后期付款义务,拖欠原告货款1,619,534.00元。因原告向被告索款未果,诉至法院。公司提出反诉:对原告主张的供应钢桶的数量无异议,但认为原告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供货义务,其供应的钢桶存在质量问题,给被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不能按照原有价值支付钢桶货款,且不同意支付原告逾期利息损失。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5月10日作出了(2018)兵0601民初19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619,534.00元、违约金65,793.60元,合计1,685,327.60元;二、反诉被告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10,220.00元;三、驳回原告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反诉原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一、二项折抵后,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支付原告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1,075,107.60元。双方均不服上述判决书第一、二项判决,向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3月30日作出了(2019)兵06民终3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2018)兵0601民初1999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即“驳回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2018)兵0601民初19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619,534.00元、违约金65,793.60元,合计1,685,327.60元”为:上诉人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040,830.0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支付自2017年5月17日起以年利率4.875%计算的利息损失;三、撤销(2018)兵0601民初199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10,220.00元”。
奎屯国宸机械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0月2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兵0601执1044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红色番茄银行存款1,062,256.80元;或扣留(提取)红色番茄收入1,062,256.80元;或查封(扣押)红色番茄同等价值的财产。2021年1月,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支付案款和执
行费1,259,436.80元。2021年4月19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11月2日,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兵0603民初854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3,016,324.00元、利息1,448,288.00元,合计4,464,612.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二、驳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682.00元、邮寄费44.40元,合计44,726.40元,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56.40元,由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42,170.00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2月20日作出了(2019)兵06民终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兵0603执异1号裁定。执行法院于2019年11月6日作出(2019)兵0603执40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中基公司名下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3栋1至3层、4栋1至3层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叁年。因土地拆迁,执行法院于2019年11月28日作出(2019)兵0603执40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解除了对异议房产的查封。并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兵0603执408号之四执行裁定,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中基公司位于新疆兵团第六师芳草湖总场中基公司芳草湖分公司和天湖分公司的八台番茄采收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2020)兵0603执异1号执行裁定,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请求:1、执行法院在查封上述房产时,上述房产仍登记在被执行人中基公司名下,如已被征收,房产产籍证明应当早已注销,故查封正确,解封错误;2、执行法院查封房产后,征收单位五一农场并未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因此查封正确;3、执行法院在审查复议申请人的执行过程中,未开庭进行审查,复议申请人无法核实查封房产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请求撤销执行法院(2020)兵0603执异1号执行裁定,重新查封解封的房产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6月4日作出了(2020)兵06执复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复议申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维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2020)兵0603执异1号执行裁定。
公司不服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2018)兵0603民初854号民事判决,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7月6日作出了(2020)兵06民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6日作出了(2019)兵0603执408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3000630104001101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34,660.00元。截至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向法院申请剩余判决金额的强制执行。
(11)库尔勒方泰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泰环保”)诉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方泰环保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红色番茄支付货款1,596,000.00元;2、判令支付违约金386,494.20元,两项合计1,982,494.20元;3、由红色番茄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案件费用。
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10月25日作出(2021)兵0203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红色番茄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方泰环保货款1,596,000.00元;二、红色番茄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方泰环保违约金386,494.20元,案件受理费22,643.00元,由红色番茄负担。
公司不服判决,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回(2021)兵0203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红色番茄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方泰环保违约金386,494.20元,依法改判红色番茄不承担违约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于2022年1月11日进行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12)新疆双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河国资”)诉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双河国资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红色番茄支付货款2,224,800.00元;2、红色番茄支付2020年12月15日前的逾期付款利息272136.35元;3、红色番茄自2020年12月16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以欠款2,224,800.00元为本金,按照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LRR)3.85%的4倍(即年利率15.4%)按月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诉讼费用由红色番茄承担。
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7月11日作出了(2021)兵0501民初13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红色番茄欠双河国资货款2,224,800.00元,利息7,000.00元,合计2,231,800.00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741,600.00元,2022年1月30日前支付741,600.00元,余款748,600.00元于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任何一笔逾期支付,双河国资有权对全案剩余金额申请执行;二、双河国资不要求中基健康承担责任;三、本案诉讼费26,776.00元,减半收取13,388.00元,由红色番茄承担。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支付双河国资741,600.00元,2022年1月27日支付双河国资741,600.00元。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无。
3、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无。
十二、 承诺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20,187.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594,294.6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410,184,352.31元,母公司累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438,778,646.92元。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对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拟注销公司情况
2021年申请注销5家子公司:中基中医药科技(新疆)有限公司、中基应急医疗(新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基中医药高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新疆中基千泽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基应急医疗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5家公司的税务、银行手续已注销完毕,资产、负债已清理完毕,已提交工商简易注销申请。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乌鲁木齐中基中医药高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基应急医疗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10日注销完毕。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
无。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师国资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投资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与上海千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琥医药”)、上海千投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终止协议》,六师国资公司、国恒投资恢复行使其合计持有公司328,791,93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后,千琥医药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2)2019 年7月2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行借款,以持有本公司59,621,900 股股票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7.73%,质押到期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31,228,689.94 | 31,228,689.94 | |
合计 | 31,228,689.94 | 31,228,689.94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31,228,689.94 | 31,228,689.94 | |
合计 | 31,228,689.94 | 31,228,689.94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 2021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按单位) | 应收账款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上海市海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052,169.22 | 100.00 | 6,052,169.22 | 预计无法收回 |
王正新 | 2,277,608.07 | 100.00 | 2,277,608.07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全食食品有限公司 | 533,525.50 | 100.00 | 533,525.50 | 预计无法收回 |
福建苏曼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18,425.00 | 100.00 | 18,425.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兵团农六师机关 | 8,720.00 | 100.00 | 8,72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890,447.79 | 8,890,447.79 |
② 2021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5年以上 | 22,338,242.15 | 100.00 | 22,338,242.15 |
合计 | 22,338,242.15 | 22,338,242.15 |
③ 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1,228,689.94 | 31,228,689.94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0,510,114.17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7.7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30,510,114.17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江阴华西棉麻有限公司 | 20,354,829.97 | 5年以上 | 65.18 | 20,354,829.97 |
上海市海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052,169.22 | 5年以上 | 19.38 | 6,052,169.22 |
王正新 | 2,277,608.07 | 5年以上 | 7.29 | 2,277,608.07 |
陕西恒越贸易有限公司 | 981,000.00 | 5年以上 | 3.15 | 981,000.00 |
陕西塞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44,506.91 | 5年以上 | 2.70 | 844,506.91 |
合计 | 30,510,114.17 | 97.70 | 30,510,114.17 |
2、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33,139,229.67 | 546,630,845.03 |
合计 | 533,139,229.67 | 546,630,845.03 |
(1)应收股利情况:
①应收股利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
金 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2.64 | 214,772.64 |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合计 | 814,772.64 | 814,772.64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金 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2.64 | 214,772.64 |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合计 | 814,772.64 | 814,772.64 |
②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14,772.64 | 814,772.64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余额 | 814,772.64 | 814,772.64 |
③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项目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判断依据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 | 5年以上 | 对方资金紧张 | 是 |
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 214,772.64 | 5年以上 | 对方财务困难 | 是 |
合计 | 814,772.64 |
(2)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707,066,852.07 | 173,927,622.40 | 533,139,229.67 |
合计 | 707,066,852.07 | 173,927,622.40 | 533,139,229.67 |
续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719,503,412.43 | 172,872,567.40 | 546,630,845.03 |
合计 | 719,503,412.43 | 172,872,567.40 | 546,630,845.03 |
① 坏账准备
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8,282,569.05 | 78,282,569.0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8,784,283.02 | 95,645,053.35 | 15.21 | 533,139,229.67 |
合计 | 707,066,852.07 | 173,927,622.40 | 24.60 | 533,139,229.67 |
A. 2021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其他应收款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新疆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4,221,193.73 | 100.00 | 54,221,193.73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910,004.59 | 100.00 | 11,910,004.59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万事达印铁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 7,066,666.67 | 100.00 | 7,066,666.67 | 预计无法收回 |
兵团财务局 | 2,952,000.00 | 100.00 | 2,952,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989,523.80 | 100.00 | 1,989,523.8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于骤 | 140,722.50 | 100.00 | 140,722.50 | 无法收回 |
闵捷 | 2,457.76 | 100.00 | 2,457.76 | 无法收回 |
合计 | 78,282,569.05 | 78,282,569.05 |
B. 2021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且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期末余额 | |||
金 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41,601.87 | 100.00 | ||
合计 | 141,601.87 | 100.00 |
B. 2021年12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且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关联方组合 | 522,515,749.60 | 1.83 | 9,579,465.80 |
账龄组合 | 106,126,931.55 | 81.10 | 86,065,587.55 |
合计 | 628,642,681.15 | 15.21 | 95,645,053.35 |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明细:
账龄 | 期末余额 | |||
金 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至2年 | 3,000.00 | 0.00 | 300.00 | 10.00 |
2至3年 | 14,186,640.00 | 13.37 | 2,127,996.00 | 15.00 |
3至4年 | 10,000,000.00 | 9.42 | 2,000,000.00 | 20.00 |
5年以上 | 81,937,291.55 | 77.21 | 81,937,291.55 | 100.00 |
账龄 | 期末余额 | |||
金 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合计 | 106,126,931.55 | 100.00 | 86,065,587.55 |
C.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4,589,998.35 | 78,282,569.05 | 172,872,567.40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55,055.00 | 1,055,055.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余额 | 95,645,053.35 | 78,282,569.05 | 173,927,622.40 |
②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627,947,805.24 | 639,991,004.78 |
破产重整 | 68,120,722.12 | 68,120,722.12 |
托管费 | 7,066,666.67 | 7,066,666.67 |
备用金及个人借款 | 858,308.17 | 833,056.17 |
贷款保证金 | 2,952,000.00 | 2,952,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8,000.00 | 505,000.00 |
其他 | 113,349.87 | 34,962.69 |
合计 | 707,066,852.07 | 719,503,412.43 |
③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492,781,259.21 | 1年以内、1-2年、2-3年 | 69.69 | - |
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否 | 往来款 | 90,604,011.64 | 3-4年、5年以上 | 12.81 | 82,004,011.6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破产重整 | 54,221,193.73 | 5年以上 | 7.67 | 54,221,193.73 |
新疆中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16,392,553.12 | 1年以内、1-2年 | 2.32 | - |
李联 | 否 | 股权转让款 | 14,186,640.00 | 2-3年 | 2.01 | 2,127,996.00 |
合计 | 668,185,657.70 | 94.50 | 138,353,201.37 |
3、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52,752,970.30 | 316,361,470.30 | 36,391,500.00 | 352,807,970.30 | 306,361,470.30 | 46,446,5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52,752,970.30 | 316,361,470.30 | 36,391,500.00 | 352,807,970.30 | 306,361,470.30 | 46,446,500.00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新疆中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3,530,000.00 | 3,530,000.00 |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新疆中基红色蕃茄产业有限公司 | 254,828,527.00 | 254,828,527.00 | ||
新疆中基天然植物纯化高新 | 31,392,943.30 | 31,392,943.3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基汇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基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新疆中基药业有限公司 | 5,001,500.00 | 5,001,500.00 | ||
新疆中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上海中基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上海中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基中医药科技(新疆)有限公司 | 2,500.00 | 2,500.00 | ||
中基应急医疗(新疆)有限公司 | 52,500.00 | 52,500.00 | ||
小计 | 352,807,970.30 | 55,000.00 | 352,752,970.30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306,361,470.30 | 10,000,000.00 | 316,361,470.30 | |
账面价值 | 46,446,500.00 | 36,391,500.00 |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新疆中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3,530,000.00 | 3,530,000.00 | ||
新疆中基红色蕃茄产业有限公司 | 254,828,527.00 | 254,828,527.00 | ||
新疆中基天然植物纯化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31,392,943.30 | 31,392,943.30 | ||
中基汇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基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610,000.00 | 6,610,000.00 | ||
新疆中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 计 | 306,361,470.30 | 10,000,000.00 | 316,361,470.30 |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
其他业务收入 | 16,513.76 | 812,973.76 |
合计 | 16,513.76 | 812,973.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主营业务成本 | ||
其他业务支出 | 114,785.59 | 441,145.60 |
合计 | 114,785.59 | 441,145.60 |
(2)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出租固定资产 | 16,513.76 | 114,785.59 | 812,973.76 | 441,145.60 |
合计 | 16,513.76 | 114,785.59 | 812,973.76 | 441,145.60 |
5、投资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302.28 | |
合计 | -59,302.28 |
十六、 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27,187.7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7,173.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8,958.68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说明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16,655.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09.39 | |
小计 | -4,305,226.73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305,226.73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9.92 | -0.13 | -0.13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6.49 | -0.12 | -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