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未授出的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7,173,216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章程》,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注销第二次回购剩余股份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回收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同意将议案一、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