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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00Z007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序号

内 容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页码

1-3

1-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00Z0071 号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硕贝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硕贝德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硕贝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硕贝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硕贝德公司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硕贝德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 ,为 惠州硕 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 限 公 司容诚专字 [2022]200Z0071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付后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才玉

2022 年 3 月 25 日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的规定,将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3 号文《关于同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976,5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3 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8,976,57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9,999,932.8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983, 123.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5,016,809.4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验字[2020]201Z0030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4,748.2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748.24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4,947.99 万元,募集资金补流 16.54 万元。2021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712.7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7,861.4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 114.3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38,975.7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088010000943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1823800001353),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1007880190000197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017400997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号:44050271823800000000),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1 年 11 月 12 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0174009972)。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硕众”) 为 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合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合众”)向其全资子公司惠州硕众增资 4,500万元。2021 年 12 月 30 日东莞合众、惠州硕众分别与硕贝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东莞合众账号:

752900739810631 、惠州硕众账号:75290091741065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余额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810880100009430706.95
81086010000018613,5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江支行44050171823800001353223.54
4405027182380000000014 225.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400100788019000019719,500.2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63017400997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752900739810631-
752900917410651820.00
合 计-38,975.71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712.77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 年 3 月 25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

1-1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7,501.6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712.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712.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 否 已 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募 集 资 金 承 诺 投 资 总额调 整 后 投 资总额(1)本 年 度 投 入金额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投 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 年 度 实 现的效益是 否 达 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5G 基站及终端天线 扩产建设项目23,786.7423,786.7410, 122.0610, 122.0642.552022-5-31不适用不适用
2. 车载集成智能天线 升级扩产项目14 135. 1814 135. 18---2022-5-31不适用不适用
3. 5G 散热组件建设 项目10,078.0810,078.08---2022-5-31不适用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19,501.6819,501.6819,590.7119,590.71100.46-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7,501.6867,501.6829,712.7729,7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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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 受中美贸易摩擦、行业形势变化等多因素的影响,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出现阶 段性变化,现有产能能暂时满足客户需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主动放缓投资进度,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将车载集成智能天线升级扩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 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实施地点由惠州市东江 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 136 号 3 号厂房变更为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道 136 号 3 号厂房及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泽大 道 136 号 5 号厂房。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项 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 资金投 资项 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 资金投 资项 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为 5G 散热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合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硕众导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4,500 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 资金投 资项 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748.2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专 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容诚专字[2020]201Z0211 号《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1-3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适用。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5.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23,000.00 万元(不包含已赎回产品) ,未超过股东大会授 权额度。
项 目实施 出现募集 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北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为补充流动资金,现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 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16.54 万元(系利息收入) 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除经批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1 月 18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5.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23,000.00 万元(不包含已赎回产品) ,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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