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对公司提交第八届第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杨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现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杨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杨旭先生的资历和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经审阅杨旭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冯长利、汪建华、王旺林、朱克实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