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金融机构主体名称变更的公告综合授信金融机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综合授信金融机构通知,拟将综合授信金融机构主体名称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序号 | 金融机构 | 受信主体 | 授信额度(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授信期限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然金谷支行 | 公司及子公司 | 1.5亿元 | 自授信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
调整后:
序号 | 金融机构 | 受信主体 | 授信额度(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授信期限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公司及子公司 | 1.5亿元 | 自授信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本次综合授信金融机构主体名称调整为其本身业务流程的正常变更,不存在改变受信主体、授信额度(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和授信期限等相关要素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及相关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