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600,027.1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5,415,500.15元。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08,332,400.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含税)。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9,419,2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600,418.33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60%,占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66.0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预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