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2年度公司计划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做必要的回避。
二、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做必要的回避。
三、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3月23日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