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实质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柳燕、郑建明、成波、马静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