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汽蓝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照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基于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8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欧阳明高先生、方建一先生、杨实先生、林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年7月,欧阳明高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8月16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补选柳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年11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1年11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柳燕女士、郑建明先生、成波先生、马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郑建明先生兼任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静女士同时兼任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柳燕女士、成波先生不存在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所列示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召开股东大会6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欧阳明高77000
方建一1111000
杨实1111000
林雷1111000
柳燕44000
郑建明11000
成波11000
马静1100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主动与公司有关人员联系,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就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积极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许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所议事项没有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有关事项;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技术许可、三年滚动发展规划等有关事项;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审议董事和高管人选调整、选聘职业经理人办法(试行)有关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各自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报告期内,我们对各专门委员会所议事项没有异议。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供独立董事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进展和规范运作情况,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和文件寄送工作并安排新任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研,未有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

三、2021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从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长远发展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文)核准,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3,650,7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999,995.49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47,081,376.86元(不含税),扣除律师费用人民币849,056.60元,扣除会计师费用人民币377,358.49元,扣除登记费人民币529,365.08元,扣除印花税人民币1,362,790.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9,800,047.75元,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

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26日到位,2021年4月27日,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

第110C000219号)。

2021年7月23日,公司九届二十八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如下: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原计划86,560.95万元调整为81,540.95万元。其余3项投入金额不变,即:ARCFOX品牌高端车型开发及网络建设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2,825.84万元,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5,613.2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5,000.00万元;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231.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60,679,826.5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业绩预告的标准,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未自愿披露业绩快报。

(六)年度审计工作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的服务能力,能够从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管理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公司共披露了4期定期报告和85件临时公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2021年4月28日,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本次内控自评,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行,相关制度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我们作为董事

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出席会议并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三年滚动发展规划、技术许可交易、提名董事和高管人员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会议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出具了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尽责履职、发挥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在公司规范治理、科学决策、内控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安排专题汇报,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发展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公司要扎实经营,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2、公司要夯实营销,抓住机遇,突出竞争重围,提升产品市场表现。

3、公司要精益管理,通过降本增效、提质保量,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的精神,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重大事项决策中保持公正、独立,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柳燕、郑建明、成波、马静

2022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