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主动离职或降级后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已不符合《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7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6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