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2-2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1日(上午8:45-12:00,下午14:00-17: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戴亦一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不得公开征集的情形。
戴亦一先生出席了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并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3,即《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理由如下: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
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可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2日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27层会议室
(四)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1.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请详阅公司2022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3月31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4月7日至4月11日期间(每日上午8:45-12:00,下午14:00-17:3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人应在征集时间内将上述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至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收件人:吴哲力、林逸婷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26 层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1016
联系电话:0592-589736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戴亦一2022年3月26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