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树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74,464,7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711,311,837.73元,扣除2021年发放的2020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59,007,929.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26,768,686.26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合计派发314,247,360.90元,剩余3,012,521,325.36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4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一名股东监事和两名职工监事。公司监事会提名王世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另外两名职工监事徐小平和刘玲玲已经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与本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王世海简历
王世海,男,197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1999年至2003年在华夏银行的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和理财中心工作,担任项目经理职务;2006年至2008年在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和联席董事职务;2008年至2010年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的原材料和整装备制造业行业组和金融行业组工作,担任副总裁职务;2010年至2020年1月在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副总裁、执行董事和董事总经理职务;2020年1月至今在国投招商(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