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16:0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冯凯芸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该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3)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详细财务指标数据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2)0510058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末母公司净利润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4,090,139.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09,013.93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175,552,782.65元,减去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分配17,121,128.4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5,112,779.60元。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4,038,932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8,655,962.12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4)。
关联董事冯凯芸、钱圣山、郑定全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八、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