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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2.6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1.92%。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半导体芯片、光有源、无源器件、电子线缆、光纤光缆;光电传输线和传感器件及组件、部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江苏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光缆、预制光缆、预制电缆、光缆电缆用金属制品、铝钢塑复合材料、电缆及食品包装专用复合材料、电缆及辅助材料、邮电工程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光缆专用设备、电缆用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制造、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节能扩容导线、输电线及地线、电线电缆、铝及铝合金杆线、输电线配件、有色金属制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光纤光缆、通讯设备(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受设施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金属制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四川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主要从事光缆、铝钢塑复合材料、电缆及食品包装专用复合材料、电缆及辅助材料、邮电工程材料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铺材料及技术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公网用光纤光缆、全介质自承式光缆、光电缆辅助材料及工程材料、通讯设备及器材(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除外)(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通信工程施工(凭资质经营);局域网安装、维修;信息处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海门冠通光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光电缆专用金属复合材料、铝箔、钢箔、铝型材、碳化钢丝、电缆配件、磷化钢丝、光电缆用合成纤维、橡塑制品、光电缆填充膏(危险化学品除外)、通讯设备及配件(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受设施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电子元器件、金具及配件、光电缆线盘生产、加工、销售。

德柔电缆(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拖令系统、卷盘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传感器、微波器件及其应用系统、海底光缆、海底光电辅助材料及工程材料;海底光缆、海底电

缆、海底光电复合缆工程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 控制环境:

1) 公司战略

公司建立战略目标、战略规划与业务计划,并通过管理与控制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按照远期商业计划设立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指导经营行为。根据政策变化和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战略和经营计划。通过定期的预算和经营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和公司运营情况,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和应对措施,指导管理和经营行为。

2) 组织结构与权责分配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根据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合理设置了与其相一致的组织结构,明确界定了各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3) 治理层的参与

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与股东大会的责任和义务等。治理层积极参与监督公司运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并且对其产生重大影响。

4) 管理层基调

公司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公司积极建立企业文化,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关注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公司实施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严格控制越权行为。建立预防、识别舞弊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与程序,预防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对违背政策和流程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理。

5) 员工行为和道德准则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一贯重视营造良好氛围。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了《员工行为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工作准则、公司财产使用与维护、正确行使职权、知识产权和保密、雇佣关系、避免利益冲突、信息披露、对外交往、安全问题。

6) 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胜任的人员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展开多种形式的培训,充分考虑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需要,将公司战略、文化、员工守则、举报机制、财务制度、内部控制、企业信息管理等内容纳入培训,使员工能够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公司实施有激励效果的薪酬管理,保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岗位职责。

7) 信息系统环境

公司运营和财务报告使用了稳定且功能适用的信息系统,致力实现信息化办公。系统功能不仅涵盖立项、合同审批、执行和付款、收款等业务执行与审批,而且支持总账、应收、应付、固定资产、项目和资金等财务操作和处理。系统根据公司授权机制下进行相应设置,支持各流程遵循公司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建立并维护信息环境,包括信息规划、信息制度和信息资产管理等,依此对信息系统的开发、变更和信息安全等进行管理。公司提供有效资源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公司管理层一直重视并推广信息化办公,辅助管理决策。

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作为内部控制活动的基础,为了达到企业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对内部与外部风险因素进行预期与识别,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 控制活动

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公司在关键业务流程领域,根据风险水平设计并执行了恰当的控制活动。在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投资、存货、资产、薪酬、税务、财务报告和信息系统方面建立了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针对主营业务流程的控制,明确了业务流程层面的主要风险、权限职责要求、关键控制的操作要求等,保证将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落实到业务领域。尤其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实施了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 公司针对资金管理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对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销执行审批,对现金定期盘点、对银行账户定期检查,通过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2) 公司合理地规划了采购与付款职能和岗位,通过预算和审批程序,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体系,汇总报告成本执行情况。

3) 公司成立职能部门,对立项、合同签订、收款与结算、资料归档等流程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公司将收款责任落实到发行部门,并将销售回款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财务部门设置专门岗位收集现金流和应收账款信息,配合发行部门加强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

4) 为严格控制投资和筹资风险,公司重大投资和筹资决策执行严格审查,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执行集中讨论和审批程序。

5)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资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重大损失。

4. 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的常规渠道和机制,保障管理经营信息的有效沟通。采取预算和定期的经营分析及时地计划、了解和应对管理经营事项,并且使管理层决策信息有效传达到执行层面。明确信息披露职责和方式,进行合理授权。

5. 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机制,通过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独立的进行分析、评估、建议等,评价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管理层、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改善经营效率和运作方式提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监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的报告及建议,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按照孰低原则):

缺陷等级 缺陷影响重大重要一般
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错漏报占利润总额%)≥5%3%~5%<3%
直接经济损失占销售收入或资产总额%≥1%0.5%~1%<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5)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6)控制环境无效;

(7)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及20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及20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的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另外,以下范围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2)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6)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

(8)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签名〕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章〕

2022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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