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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光线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查阅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以及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9,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2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89,8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028,018.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971,981.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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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91号《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通光线缆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资金募集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297,000,000.00
减:直接扣除的承销费用7,200,000.00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289,8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3,429,700.00
加:税金置换601,681.13
募集资金净额286,971,981.1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22,525,511.7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4,991,820.5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290,379.62
(三)募集资金余额21,745,028.47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长城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南京分行”)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江苏通光强能输电线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长城证券于2019年12月1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江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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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光缆有限公司与民生南京分行、长城证券于2020年11月30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四川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长城证券于2020年12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账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631588934已注销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50320188000248261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632536256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53917555795621,745,028.47
小计21,745,028.47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94,680.27元,已扣除本期手续费4,040.65元。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下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697.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145.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839.16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751.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437.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5.1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10,571.008,015.568,415.5679.612022/5/31-不适用
收购海洋光电49%的股权6,279.246,279.246,279.24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4,700.003,002.34【注1】3,002.3463.882021/7/31122.48
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12,950.004,270.151,064.424,270.151002021/9/16-32.33
高端器件装备用电10,250.000000不适用不适不适
子线缆扩建项目
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6,5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489.481,501.301,501.30【注2】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97.811,578.981,578.98【注3】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1,704.151,704.151,704.15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9,700.0029,700.0030,411.8323,145.9926,751.7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9,700.0029,700.0030,411.8323,145.9926,751.7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 由于新竞争对手的加入,国内OPGW光缆市场价格竞争加剧,导致国内OPGW光缆整个细分行业毛利率不及预期。 2、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 该项目按照计划已经完成主体厂房及配套辅助工程的建设,生产设备在确保满足市场开拓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增加配置,公司已具备氧化镁防火电缆和云母带防火电缆两类防火电缆市场供给能力,并已经完成多个小批量订单。防火电缆产品市场如轨道交通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公司作为市场的新进入者,防火电
缆产品的供货业绩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市场开拓进程较为缓慢,募集资金利用率较低,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提前对该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更。由于防火电缆2021年度销售规模较小,从而影响了项目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该项目按照计划已经完成主体厂房及配套辅助工程的建设,生产设备在确保满足市场开拓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增加配置,公司已具备氧化镁防火电缆和云母带防火电缆两类防火电缆市场供给能力,并已经完成多个小批量订单。防火电缆产品市场如轨道交通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公司作为市场的新进入者,防火电缆产品的供货业绩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市场开拓进程较为缓慢,募集资金利用率较低,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提前对该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更。 2、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 公司持续进行装备线缆的研发创新、技术升级、工艺及设备的改进,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4种规格稳相电缆的研制,但工艺和设备仍需要时间来优化和稳定;另外,虽然民用飞机材料国产化进程在不断推进中,但推进过程较为缓慢,公司的产品正准备进行客户方的产品鉴定试验,到正式商用尚需较长的过程。公司认为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 3、年产200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 公司综合利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技术、生产资源,实现了小长度中压海底电缆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尚未具备高压海底电缆的生产条件,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暂无法取得较大的订单;另一方面,受市场竞争和项目产品生产量的影响,项目产品毛利率和收益率较低。公司认为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525,511.70元。上述置换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25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截至2020年11月9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为1,704.1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在公司实施“年产4,800公里OPGW光缆技改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配置,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从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其次由于技术进步,设备效率性能提升,单位产品设备投资成本有所下降;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资金总额21,745,028.47元,将用于“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0 月8 日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注2:此处为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020 年 12 月 18 日,经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将 “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 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此处为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021年9月1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将“年产 7,000 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用于“高端器件装备用电子线缆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 公里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计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用于“年产4800 公里 OPGW 光缆技改项目”、“年产7200公里 OPGW 光缆和6000 吨铝包钢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7,839.16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用利息收入162.11万元)中未使用部分6,279.24万元用于收购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表所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1,397.811,578.981,578.9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海洋光电49%的股权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6,279.246,279.246,279.2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677.057,858.227,858.2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 变更原因: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和通光强能积极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但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防火电缆产品市场如轨道交通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公司作为市场的新进入者,防火电缆产品的供货业绩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市场开拓进程较为缓慢,募集资金利用率较低,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该项目的审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收购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及永久补偿流动资金,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在海底光缆及海底电缆业务领域的涉入深度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21年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000公里防火电缆新建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7,839.16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用利息收入162.11万元)中未使用部分6,279.24万元用于收购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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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525,511.70元。上述置换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25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长城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截至2020年11月9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资金总额21,745,028.47元,将用于“年产7200公里OPGW光缆和6000吨铝包钢项目”。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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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通光线缆管理层编制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通光线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通光线缆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情况。长城证券对通光线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张 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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