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广东宏大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76,753.29 |
减:发行费用 | 2,407.22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009.92 |
减: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46,954.95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 9,363.1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3,037.92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6,753.29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345.09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4,408.20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2.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7万元。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1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 9550880019713200527 | 已销户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 9550880019713200437 | 已销户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 | 8110901012601216977 | 1,296.40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120906071110108 | 29,793.55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 | 44050143190100001514 | 75,805,360.81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 | 44050143190100001514-0002 | 400,000,000.00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 665275135051 | 0.00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 689975283234 | 150,000,000.00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 44042501040017631 | 0.00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 44042501040017631-1 | 600,000,000.00 |
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紫金山项目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 36050078801788662683 | 4,536,371.95 |
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迎宾路支行 | 43050110882500000126 | 6,418.44 |
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迎宾路支行 | 43050110882500000125 | 0.00 |
合计 | 1,230,379,241.15 |
注: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22年1月18日起,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6,753.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954.9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318.0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 否 | 147,139.39 | 147,139.39 | 19,558.97 | 28,922.09 | 19.66% | 8,891.84 | 是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9,613.90 | 29,613.90 | 17,395.98 | 27,395.98 | 92.5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6,753.29 | 176,753.29 | 36,954.95 | 56,318.07 | 31.86% | - | 8,891.84 | - | |
合计 | - | 176,753.29 | 176,753.29 | 36,954.95 | 56,318.07 | - | 8,891.8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投入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金额为147,139.3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金额为28,922.09万元,投资进度为19.66%,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主要原因是受行业宏观因素及全球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产品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259,808,297.97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6,521,716.93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计划地投资于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产品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259,808,297.97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6,521,716.93元。报告期期末,公司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份额 | 签约方 | 期限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型 | 15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 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 |
定期存款 | 保本型 | 600,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 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 |
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 | 保本型 | 400,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 |
合计 | - | 1,150,000,000.00 | - |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计划地投资于募投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广东宏大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国威 郑晓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