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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2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10月末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2,074,396股,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最终发行股数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以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0,371,980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55.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22,915.64万元。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分三种情况进行预测:

①较上年增长50%;②较上年增长100%;③较上年增长15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1年末2022年度/2022年末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股)60,371,98060,371,98072,446,376
①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3,955.5335,933.3035,933.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2,915.6434,373.4634,373.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885.955.76
项目2021年度/2021年末2022年度/2022年末
发行前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885.955.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675.695.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675.695.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2%31.58%19.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48%30.41%19.13%
②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1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3,955.5347,911.0647,91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2,915.6445,831.2745,831.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887.947.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887.947.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677.597.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677.597.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2%40.00%25.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48%38.60%24.72%
③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1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3,955.5359,888.8359,888.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2,915.6457,289.0957,289.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889.929.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889.929.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679.499.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679.499.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2%47.62%3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48%46.02%29.97%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以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预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效益产生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在短期内得到提升,在股本增加的情况下,短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

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参见《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金刚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形成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培育钻石三大核心产品体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技术领先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在人造金刚石产品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与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拓展盈利增长点。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研发、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

富、创新意识突出的研发团队,致力于人造金刚石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和工艺开发。公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升研发团队的凝聚力。公司的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所需的人才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2、技术方面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中心,注重技术工艺开发和产品创新,建有高品级金刚石大单晶合成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和河南省功能性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专业实验室,致力于人造金刚石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和工艺开发。公司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工艺改进在人造金刚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取得了丰硕的研发成果,公司目前已获得授权专利46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受益于多年的研发创新成果,公司获得了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首批骨干企业、河南省新材料行业20强企业、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商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多项河南省科技厅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奖等荣誉称号。公司强大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及品质保障。

3、市场方面

公司凭借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已经成功进入诸多国内外人造金刚石制品企业和钻石饰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通过嵌入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持续跟踪客户的产品使用情况,并根据客户反馈对公司产品质量和产品结构进行不断地完善和优化,公司可以持续保持在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方面的优势地位。公司较强的整体实力、良好的品牌声誉和优良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提升公司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二)保障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及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并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能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与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通过提升产品的产能、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以推动公司的效益提升。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力量钻石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不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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