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将所属船舶“明州 19”轮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售给宁波江海运输
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5,400,000 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次交易是通过公开拍卖行为导致的关联
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10.2.15 条的规定,本公司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了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交易概述
2011 年 5 月 23 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明州 18”轮和“明州 19”轮予以处置
的议案》。2011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通过宁波市船舶交易市场有
限公司、并委托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对“明州 19”轮(以下
简称“该轮”)进行了公开拍卖,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海公司”)以 5,400,000 元的价格拍得该轮。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该轮帐面资产净值为 4,787,389.29 元。
二、 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江海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住所:宁波市江北区
北岸财富中心 2 幢;法定代表人:褚敏;注册资本:18,000,000 元。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
本公司与江海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江海公司 77%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明州 19”轮建于 1991 年 11 月,载重吨为 4,640 吨,为本公
司船队中最小载重吨位船舶之一,主要经营国内沿海航线。近年来,
航运市场竞争激烈,成本上扬,该轮濒临亏损营运状态,根据公司发
展需要及调整船队结构计划,本公司决定将该轮予以处置。
2011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该轮。根据
报价情况,最终江海公司以 5,400,000 元的价格拍得该轮。江海公司
与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根据确认
书及《“明州 19”轮散货船拍卖特别规定》的相关条款规定,江海
公司必须在 2011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4 时前付清全部成交款和拍卖佣
金 54,000 元,然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款项收
据与本公司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及船舶交接书。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轮的出售有利于加快本公司船队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步伐,落实
淘汰高耗低效单船的目标,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船队朝大型
化、现代化、年轻化方向发展。
该轮的出售对本公司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舟易舸拍
(2011)第 5 号;
3、《“明州 19”轮散货船拍卖特别规定》。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