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因受近期部分地区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预计将对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审计核查工作进度造成一定滞后,相关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预计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将晚于原预约披露时间。
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至2022年4月27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