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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24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事项告知函》,其于 2022 年 1 月 11日至2022年3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492,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51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均价(元)减持比例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大宗交易2022-1-111,500,00018.210.5376%
集中竞价2022-3-221,992,03716.320.7140%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竞价2022-3-2290016.300.0003%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7363号正奇金融广场A座15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3月22日
股票简称惠伦晶体股票代码300460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A股349.20371.2516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A股0.090.0003
合计349.29371.251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7,492,0376.269514,000,0005.0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492,0376.269514,000,0005.0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9000.00030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3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7,492,9376.269814,000,0005.0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492,9376.269814,000,0005.0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志道”)计划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9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公告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安徽志道(含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1,992,9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143%。安徽志道(含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并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中的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集中竞价情况与之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的减持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奇(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事项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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