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之《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之要求,现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业银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50,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上述款项。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027,358.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19,972,641.51元。
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328号),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919,972,641.5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0元,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027,358.4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订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2021年12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构”)签订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签署的上述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
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117010100100168432 | 募集资金专户 | 50,000,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0元,包含尚未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027,358.49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于2022年2月18日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兴业银行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金额(注1) | 49,919,972,641.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 不适用 | 49,919,972,641.51 | 49,919,972,641.51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金额系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