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006,240.4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986,201.4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804,1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555,368.5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