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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设股份:勘设股份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从2021年年度报告开始使用,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更早会计期间进行追溯调整,故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相较于变更前的会计估计,本次变更增加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3,200.00万元,减少2021年度净利润11,220.00万元。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要求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分别自2021年2月2日、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本会计准则解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和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不断变化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承揽的项目逐渐呈现工期远超合同约定期限、周期延长且支付的现金保证金较大的特点,公司原来对保证金类其他应收款的分类组合及其坏账计提方式不能及时适应该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合理地反映其他应收款的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将“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保证金类其他应收款”单独划分为一项组合,该项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会计估计。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将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备用金等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对其他应收款的具体组合划分详见表1:

表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划分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组合一其他性质款项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
其中:组合1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组合2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备用金等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将“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保证金类其他应收款”单独划分为“组合3即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详见表2),对单笔单个项目或一揽子项目合计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实施的期限超过1年的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项,公司将其划分为组合3,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表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划分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组合一其他性质款项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
其中:组合1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组合2除组合1、组合3外,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备用金等
组合3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的相关解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从2021年年报开始使用,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更早会计期间进行追溯调整,故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相较于变更前的会计估计,本次变更增加本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3,200.00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减少11,220.00万元。

三、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的合理变更,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变更依据充分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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