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报告期,本届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世荣 | 4 | 1 | 3 | 0 | 0 | 0 | 2 |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并在事前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5/28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7/22 |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8/31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10/15 | 1)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促进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通讯、面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及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世荣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