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祝磊2021年度,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自2021年10月14日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尽到了诚信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义务。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其中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所有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加会议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3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祝磊 | 3 | 3 | 0 | 0 | 否 |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没有召开股东大会。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14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关于2021
年1-9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23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关于对2020年度领导人员年薪进行兑现的议案》《关于拟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2021年任职期间公司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
同时,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要求,对公司董事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除出席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出具的文件材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三)本人重视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提升自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本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