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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长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经营工作总结及2022年经营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9亿元,同比增长218.43%,其中,石油化工新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45亿元,占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的76.91%;实现净利润2.75亿元,同比增长173.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亿元,同比增长156.54%;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0亿元,同比增长41.13%。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总结,并撰写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089,055股,以当前公司总股本865,184,81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2,089,055股后的总股本803,095,76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24,092,872.80元(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41,224,676.67元(其中成交金额441,143,736.01元,交易费用80,940.66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因此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共计465,317,549.47元。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的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依据准则,认真开展了审计活动,出具了客观、全面的审计报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分析,综合公司目前情况,拟对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2,089,055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已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完成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现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分析,综合公司目前情况,拟对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2,089,055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65,184,815股减少至803,095,76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65,184,815元减少至人民币803,095,760元。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3号楼15层1506”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2号楼4层401”。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步修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按照登记机关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王飘扬先生、苏国建先生、宁长宇先生、邓若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王金生先生、李琪女士、李潇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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