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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1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3,333,334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起始交易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1日;本次转增股本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4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3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4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4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 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
1梁晨00*****863
2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8*****140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股本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66,149,80049.61%39,689,880105,839,68049.6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183,53450.39%40,310,120107,493,65450.39%
三、总股本133,333,334100.00%80,000,000213,333,334100.00%

七、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13,333,334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4498元。

2、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晨、杨曦、公司股东吴江兄弟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苏州亨通永鑫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机构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5元及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中的不低于发行价30.72元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8.83元:(发行价30.72元-0.15元-0.45元)/1.6=18.83元。若后续在上述承诺期间公司再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泉海路111号

咨询联系人:高玉标、梁灿

咨询电话:0512-63030888-882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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