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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药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汉明)2021年4月22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任职期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汉明110001

二、2021年任职期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2021年3月22日 (九届三十四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1次预算管理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杨汉明2200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汉明

2022年3月23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晓勇)

2021年4月22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任职期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晓勇110001

二、2021年任职期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2021年3月22日 (九届三十四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弃权

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刘晓勇2200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晓勇

2022年3月23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亮)

2021年4月22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任职期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曹 亮110001

二、2021年任职期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2021年3月22日 (九届三十四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1次预算管理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曹 亮3300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亮

2022年3月23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青原)本人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青原12210004

二、2021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2021年4月22日 (十届一次)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阮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年6月8日 (十届三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1年7月29日 (十届四次)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年8月5日 (十届五次)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年8月11日 (十届六次)独立董事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1年8月17日 (十届七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预算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相关会议;审核公司半年度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参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21年度,本人利用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对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四、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对报告期内企业经营状况、投资项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1年10月20日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82021年10月21日 (十届九次)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1年11月12日 (十届十次)独立董事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1年11月26日 (十届十一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1年12月7日 (十届十二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任期内,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李青原:邮箱qyli@whu.edu.cn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

2022年3月23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葵)

本人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洪 葵12210004

二、2021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2021年4月22日 (十届一次)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阮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年6月8日 (十届三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1年7月29日 (十届四次)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年8月5日 (十届五次)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年8月11日 (十届六次)独立董事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1年8月17日 (十届七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召开了日常会议和参加了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性。认真评价、审核公司聘任郑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胡明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郭韶智先生、王欣先生、卢正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本人在2021年度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详细的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地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五、2021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1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确保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1年10月20日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82021年10月21日 (十届九次)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1年11月12日 (十届十次)独立董事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1年11月26日 (十届十一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1年12月7日 (十届十二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年报按时、准确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另一方面,经常性地关注上市公司各类公告,了解资本市场状况,并加强与同行之间的切磋交流,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洪葵:邮箱kuihong31@foxmail.com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洪葵

2022年3月23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建明)本人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梅建明12210004

二、2021年对公司相关会议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2021年4月22日 (十届一次)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阮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年6月8日 (十届三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1年7月29日 (十届四次)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年8月5日 (十届五次)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年8月11日 (十届六次)独立董事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1年8月17日 (十届七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相关会议;参与编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性。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21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除参加董事会外,对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五、2021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1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当期及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1年10月20日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82021年10月21日 (十届九次)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1年11月12日 (十届十次)独立董事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1年11月26日 (十届十一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1年12月7日 (十届十二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确保年报按时、准确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202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上视频培训资料,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梅建明:邮箱1055986095@qq.com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梅建明

2022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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