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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3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为现场表决,隆刚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刘晓勇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宣读《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0,107,173.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40,930.07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166,243.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4,370,138.61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0,639,996.34元,合并报表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6,896,386.06元;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409,300.74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40,930.07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468,370.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7,653,593.31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0,639,996.3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9,481,967.64元。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3,999,939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20,639,996.3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在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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