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共计募集资金7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1,132.08万元,已坐扣的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67.92万元已由本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由自有资金账户划转入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募集资金为78,86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61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9,117.2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0,513.3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801.4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05.87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C2 | 0.4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0,919.21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801.9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0.00 |
[注]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0.4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注销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8,619.2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3,299.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31.1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5,552.74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23.2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8,851.7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54.3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0,721.8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0,721.81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注] | 3901190029200026348 | 107,218,138.58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107,218,138.58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到期的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收益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到期年化 收益率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 | 2021.3.15 | 2021.6.15 | 3.54%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 | “汇利丰”2021年第437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 | 2021.3.16 | 2021.6.15 | 3.40% |
港支行 | |||||||
3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宝证券聚宝55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5,000.00 | 2021.3.16 | 2021.8.30 | 3.60% |
4 | 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0 | 2021.6.21 | 2021.9.22 | 3.54%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 | “汇利丰”2021年第437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 | 2021.6.23 | 2021.9.22 | 3.60%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电缆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电缆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东方电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八、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117.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5.8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3,117.2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919.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1.32%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 | 是 | 63,117.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 是 | 63,117.29 | 63,117.29 | 405.41 | 64,916.89 | 1,799.60 | 102.85 | [注] | 1,793.79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0.46 | 6,002.32 | 2.32 | 100.04 |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
合 计 | - | 69,117.29 | 69,117.29 | 69,117.29 | 405.87 | 70,919.21 | 1,801.9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因客观原因导致暂缓实施,该项目的延缓建设对公司后续海洋缆订单的获取将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了能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0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和2019年4月24日置换4,000.00万元和40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3月,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万元,并于规定期限内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9月,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共15,000万元,并于规定期限内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7月,因新冠疫情影响,实际于2021年9月开始投产并实现效益 。
附件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8,619.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552.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851.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 否 | 54,619.20 | 54,619.20 | 44,802.56 | 44,802.56 | -9,816.64 | 82.03 | 详见附件1[注]之说明 | 1,793.79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000.00 | 24,000.00 | 750.18 | 24,049.18 | 49.18 | 100.20 |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
合 计 | - | 78,619.20 | 78,619.20 | 45,552.74 | 68,851.74 | -9,767.46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3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 | 63,117.29 | 63,117.29 | 405.41 | 64,916.89 | 102.85 | 详见附件1[注]之说明 | 1,793.79 | 是 | 否 |
合 计 | - | 63,117.29 | 63,117.29 | 405.41 | 64,916.89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系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年12月8日,募集资金顺利到位。该项目计划于舟山实施,但因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经公司2018年4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缓实施该项目;后为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变更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