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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10-20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2011年10月19日为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
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东港股份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
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25人,约占截至2011年4月末东港股份员工总数1,281人的
9.76%。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自标的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60个月。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内,
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禁售期后48个月为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和48个月后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25%、25%、25%和25%。
   5、解锁条件:
   (1)激励对象每次解锁公司必须满足如下业绩条件:
   第一次解锁条件:2011年度相比201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且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第二次解锁条件:2012年度相比201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且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5%。
   第三次解锁条件:2013年度相比201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6%,且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
   第四次解锁条件:2014年度相比201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3%,且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5%。
   其中,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
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据
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
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为依据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果
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
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2)满足上述业绩条件之外,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每次解锁时须同
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5.3条规定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激励计划》2.4规定的情形;
   (3)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
励对象的考核要求。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23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7%;授予价格为9.73元。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东
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东港安全印刷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等议案。
    3、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
料。
    4、2011年9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
要、《2011年限制性股票授权人员名单(修订)》等议案。
    5、2011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港安全印刷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11年限制性股票授权人员名单(修
订)》等议案。
    6、201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7、201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
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4)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前一年度的绩效考核中未达到合格。
    3、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票时,业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011 年上半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 6,017 万元。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确认公司所有激励对象2010年度绩效考核达到合格标准以上,符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条件。
   3、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1 年 1-6 月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6,315.82 万元,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符合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25
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审核,确认其作为公司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郑理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齐利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两位
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东港股份限制性
股票。
    (二)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日:授予日为2011年10月19日。
    (四)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9.73元。
    (五)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占标的   获授股票占公
                                        获授股票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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